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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古稀老人近日在哈爾濱市一家三級甲等醫院住院期間,用550萬元『買』來中國目前『最昂貴的死亡』。此事一經媒體披露,立即在社會上引發強烈『地震』。
應如何對這起天價醫療費事件作出客觀而全面的價值判斷?央視《新聞調查》多方采訪,被采訪者的判斷大體一致:北京市某醫院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醫生懮慮地表示,如果不對現有的『以藥養醫』、『自己監督自己』等醫療體制弊端動真格的,天價醫藥費事件將會重演;心外科專家、水利部總醫院原副院長馬育光則認為,在現行醫療體制下,出現這種事是『必然』的。
將高價醫療費歸因於『體制』,其實是一種『經濟判斷』。所謂『經濟判斷』,也就是說『錢』是建立一種判斷的理由乃至內核,其邏輯走向不難看清楚:既然政府對公立醫院投入嚴重不足,醫院為了保持正常運轉,就只好『以藥養醫』;既然醫院為了『再生產』或為完成上級利潤計劃而不得不向科室、醫生下達具體的創收指標,那麼科室、醫生不在『宰』病人上動腦筋、做文章,又有什麼別的辦法?『經濟理由』如此充分,幾乎每家醫院都在這樣做,當然也就見怪不怪、見丑不丑。
遺憾的是少有人詰問:對於醫院、醫生,我們這個社會難道就只有『經濟判斷』標准?
如果順著這條『經濟判斷』的思路演繹開來,社會上各種各樣的違法犯罪和缺德行為,幾乎都是可以被理解乃至被寬容的。例如,衣食住行無基本保障的貧困人群,大都可以去偷、去搶;擁有某種權力的事業單位經費緊張,大都可以去亂攤派、亂收費;『利潤最大化』無疑是所有從商者天經地義的『經濟理由』,大家都可以不擇手段……假如人們都秉承這樣一種價值判斷,真不知道我們這個社會會變成怎樣一個樣子。
對高價乃至天價醫療費的『經濟判斷』,無疑是以對醫院、醫生的政治寬容、道德寬容、法律寬容為基礎,這種寬容似乎已到了畸形的程度。形成這種局面,其根源不在別處,而在於有權對醫院、醫生的行為進行『判斷』的部門。
主管部門與醫院、醫生究竟應是怎樣一種關系呢?從政治角度以及基層黨建、黨員管理的角度看:醫院的黨員負責人以及黨員醫生欺詐病人,本是黨紀所不容的。從行政管理的角度看:上級部門對管理對象的任何不良行為均負有教育、監督、查處的責任,而事實是,有關部門有的聽之任之,有的包庇遮丑,在改善醫德醫風行方面幾乎『少有作為』。從行業管理角度看:醫乃仁術,醫者德為先,任何欺詐行為都系行業所不容,為了維護行業尊嚴,要麼應永遠取消其從醫資格,要麼發『黑榜』昭示天下,而事實是,缺德醫生被揭露的已數不勝數,而從行業管理角度被處置的似乎還沒有先例。從法律角度看:為了維護交易公平,任何嚴重的商業欺詐行為都應該受到追究,而發生在哈爾濱這家醫院的事件,類似一種有預謀的多人聯合欺詐,這種欺詐甚至比一般的商業欺詐更惡劣、危害更大。
550萬元醫療費事件,給人們拷問醫療制度改革提供了又一根碩大的『鞭子』:多年來我們的醫療改革,所秉承的會不會也是一種片面的『經濟判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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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系統這麼大的問題一直解決不了,現在又出這麼大的新聞,前幾天因污染,國家環保總局局長引咎辭職了,咋就不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或衛生部門的領導因工作不利辭職呢???國家要動真格的時候該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