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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養老金委員會11月30日公布養老金體系報告,擬提高領取全額政府養老金的起始年齡。據悉德國政府也有此打算。英國《經濟學家》則援引經合組織的報告稱,人口老齡化帶來的應不僅是養老金體系的變化,政府要改變福利政策,僱主要改變用人觀念,個人則應改變就業態度。
隨著戰後嬰兒潮時期出生的這代人陸續臨近或達到退休年齡,歐美上班族將越來越少,而退休者卻不斷增加。為減輕社會福利體系的負擔,英國養老金委員會提議將領取全額政府養老金的起始年齡從65歲提高到68歲,並建議政府今後應隨著國民壽命的延長不斷提高這一年齡規定。此前有報道稱,德國新任總理默克爾也提議從2030年開始把政府支付退休金的年齡從現在的65歲提高到67歲。
對此,《經濟學家》的文章毫不客氣地批評說,英德兩國的養老金改革計劃都有些『誤區』。據了解,英國現行的65歲法定退休年齡是在1925年制訂的,而德國的現行規定更是可以追溯到1916年。有趣的是,德國當時是將俾斯麥政府制訂的70歲退休年齡降低到了65歲,原因是原來的年齡規定和那時候人類平均壽命不相符。如今人類平均壽命已大大延長,上世紀初的規定也因此早已過時。
經合組織的調查發現,絕大多數西方國家國民的實際退休年齡(停止工作的平均年齡)都要比官方規定的領取養老金的年齡小。在很多發達國家,工人因年老離開工作崗位的年齡接近60歲而不是65歲,這意味著今後從事生產並繳納所得稅的人會更少,而索取各種補貼的人會更多。隨著勞動力大軍的『縮水』,這些國家的公共支出將大幅增加,經濟增長將會放緩。
在此調查的基礎上,經合組織提出,在人口結構日益趨向老齡化的情況下,養老金體系改革的重要性遠不及整個社會大環境的變化。《經濟學家》的文章認為,如果想讓提高退休年齡的養老金計劃真正發揮作用,政府不僅要提高領取全額政府養老金的起始年齡,而且要更改其他的福利政策,向推遲退休的人支付更多的養老金。此外,僱主也要改變用人方針,不是根據職員年齡而是工作表現來決定他們的去留以及培訓計劃。雖然年紀較大的僱員在身體靈活性和思維活躍性方面的確會略遜於年輕僱員,但他們豐富的閱歷卻是年輕人無法相比的,這一點在服務業取代制造業成為經濟支柱的情況下體現得更為明顯。當然,需要做出最大改變的還應該是僱員自身,他們應當接受工作年限延長的觀念,並積極『充電』以確保自己的知識技能不會落伍。
分析人士指出,隨著老齡化形勢的日益嚴峻,年輕僱員將越來越稀缺,公司必將設法挽留大批臨近退休年齡的僱員。那些跨入50至60歲年齡段的僱員經驗豐富,推遲退休不僅會給公司帶來豐厚收益,而且還將極大地減輕公共支出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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