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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至17日,天津證監局、天津上市公司協會組織轄區上市公司高管人員進行培訓,培訓重點圍繞新出臺的《公司法》、《證券法》,以及董事、監事的責任而展開,150多名上市公司董事、監事、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等參加了培訓,新《公司法》起草小組成員袁傑、《證券法》修改起草工作小組組長許健應邀就兩法修訂和運用作了專題解讀,天津證監局副局長羅智揚和天津上市公司協會會長唐建宇就學習、貫徹兩法作了重要講話。
羅智揚強調,培訓的目的就是為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提供一個全面了解證券市場規范運作基本要求,掌握最新法律知識和完善法規框架的學習機會;樹立科學管理、監督公司的理念,明確上市公司董事、監事的權利、義務與責任,強化責任意識,提昇職業道德。唐建宇表示,這是天津上市公司協會成立以來舉辦的第一次重要培訓活動,今後協會每年都要舉辦幾次這樣有益的培訓活動,積極貫徹最新的法規和政策,發揮好協會的作用,做好為天津23家上市公司的服務工作。
與會上市公司高管人員對此反應熱烈,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培訓最初計劃為50人,但最終到會人員超過150人,不僅上市公司及其大股東高管人員積極參加,天津證監局更是動員監管系統全體人員參加培訓,天津證監局對此表示,加強『兩法』的學習,對於提高監管水平、落實轄區工作、維護市場秩序具有重要意義,今後將重點放在落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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