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為規范股權分置改革中承諾事項,深交所於11月17日晚發布了《深圳證券交易所股權分置改革承諾事項管理指引》(以下簡稱《指引》)。該《指引》的發布,是深交所建立『股改承諾保障機制』、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一項重要舉措。
『承諾事項是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價安排的送股、轉增、縮股、派息方案均在即期實施,而承諾事項大多屬遠期事項,許多投資者擔心承諾是否會成為「空頭支票」。』深交所有關負責人表示,『承諾是否履行將極大影響股改進程和成效,市場急切需要建立一種「股改承諾保障機制」。』
總體看來,該《指引》重點突出,在充分考慮到我國證券市場現狀的同時,作出了許多創新。
《指引》明確規定,承諾人在股權分置改革中作出的承諾事項,是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承諾人必須嚴格履行。該條款強化了承諾人的法律責任,承諾人不能以『承諾只是自己單方面的行為』來回避自己的義務,給投資者法律依據來維護自己權益。
對存在履約風險的承諾事項,承諾人應當提供可靠的履約擔保。承諾人自身無法提供履約擔保的,應提供經深交所認可的資信良好的金融機構的履約擔保。履約擔保的要求是承諾履行的重要保障,它最大限度地保護了投資者權益。
《指引》還要求,對重組式股改的情形,承諾人對上市公司重組後未達到預期經營目標時,應作出安排給予流通股股東相應的補償,如追送現金或股份。
對於承諾人沒有履行或沒有完全履行承諾、違反指引相關規定的行為,按照四種不同的情況進行分類處理。另外,深交所將承諾人不守信、不履行承諾的行為記入誠信檔案,並予以公開。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