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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據《山西新聞網》消息,11月16日下午,太原海關與天津海關在太原簽署區域通關合作備忘錄。按照協議規定,山西省進出口企業在兩地海關間均可實現『一次申報,一次查驗,一次放行』,這標志著山西省進出口企業直接與天津港實現有效『對接』,環渤海地區海關區域合作取得實質性進展。
天津口岸是距山西最近的港口,山西省進出口貨物經天津口岸比重很大。按照雙方協議規定,山西省企業進口貨物符合轉關規定的,在天津海關報關後,依申請可直接辦理放行手續,由太原海關及隸屬海關進行查驗並辦理貨物通關手續;出口貨物在山西省屬地海關申報後,天津海關憑太原海關的傳真通知可直接予以放行。天津海關關長黃勝強承諾:保證山西企業在天津海關通關享受優先申報、接單和驗收的『三優先』便捷措施;山西企業到天津海關辦理海關手續,單證齊備的保證當日、一次辦結,單證不齊備的憑保先辦手續後補齊單證;實行個性化服務,為富士康等大企業量身定做專門的通關程序。
山西省副省長宋北杉出席簽字儀式,並為山西省首次進入海關總署2004年度進出口企業『紅名單』的太鋼(集團)國際經貿有限公司、山西杏花村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山西煤炭進出口有限公司和呂梁進出口公司4家企業授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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