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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存款利息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富人百萬元買信托及投資理財產品卻可以免稅。近日,有媒體質疑利息稅加大了貧富分化。
正如專家所言,利息稅的確到了該停止的時候了。為此,筆者再以銀行存款『存』與『貸』者間的稅收待遇加以佐證。
『利息稅』屬於個人所得稅的一個子項,於1999年『恢復征收』,在低利率甚至負利率狀況下,繼續征收確實沒有道理。普通工薪階層存錢預備用於孩子教育、家庭購房,但根據央行公布的CPI指數,百姓知道在去年初如果存進銀行1萬元,到年底實際只值9000多元,就這樣還得繳一筆利息所得稅,百姓的『所得』是什麼?
工薪階層在社會結構中佔著很大的比重,股市低迷大家不能玩,房市火爆大家玩不起,低利率甚至負利率在消耗著百姓的資產,但是錢存在銀行裡總有人去用,那麼是誰在向銀行借錢『以錢生錢』呢?媒體披露:我國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餘額高達1.71萬億元,至於有多少是正常用於自住的按揭貸款、有多少是炒房貸款尚不得而知。
少數人以銀行貸款『炒房』獲取暴利是人所共知的事實,然而『炒房』獲得的資本性收入有沒有征到個人所得稅呢?個人所得稅法明確轉讓房地產所得屬於『財產轉讓所得』的范疇,按規定應適用20%的比例稅率。但令人驚訝的是:去年以來全國有不少城市的官員紛紛表態『二手房轉讓不征個稅』,甚至在今年6月,建設部副部長竟然還表示『二手房征收個人所得稅只是個別地方的試點,沒有推廣的時間表』。在此背景下,即使對媒體表示已征收了『二手房個稅』的江蘇省南京市,2004年與『轉讓房地產』相關的稅收僅為10萬餘元,這意味著去年南京『炒房族』的淨收入只有區區50萬元(僅相當於炒作一套高檔住宅的收入)。而在其他不少城市這個數據甚至為0,稅務機關對『炒房』的稅收征管力度明顯不足,國家稅收已經流失了。
這就造就了一個奇特現象:工薪階層將靠勞動所取得的收入存進銀行,提取時必須扣繳20%的個人所得稅,為2004年全國利息稅收入320.76億元作了很大貢獻;先富者與投機人群從銀行以低利息借貸了『低收入人群』的存款,並將其中相當一部分用於『炒房』等資本性運作,不僅讓普通工薪階層飽嘗高房價之苦,而且『炒房族』獲得的暴利竟然可以不用繳個人所得稅。正是印證了《聖經》中『馬太福音』裡的話:『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多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這樣的個人所得稅征收現狀產生的正是『馬太效應』,最終傷及了『社會公平與和諧』。
因此,筆者認為在社會變革過程中,個人所得稅的改革必須擁有更多的『大局觀』、『和諧觀』,當前這種擴大『馬太效應』的奇特現象必須盡快叫停,應該真正做到『讓富人、讓資產性收入多繳稅』,這也是社會公正的迫切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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