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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4日,河北盛世陽光能源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發現他們公司去年經營的11個熱交換站已經被人接管,11個站的閥門已經換了5個;據石家莊市井陘縣集中供熱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王嘉波說,其實,不僅是更換閥門,為修復因供熱工程損毀的道路,四道跨河管網的改造等其他一些後續供暖工程,縣政府已出資300多萬元,而供熱管網的經營權現在已經重新歸縣政府了。這就意味著,井陘縣首次以市場化運作模式解決縣城集中供熱的嘗試還不到一年就宣告失敗。
2004年5月,井陘縣政府對外公開招商,解決縣城集中供熱,盛世陽光中標。7月28日,縣政府采用BOT運作方式和盛世陽光簽定了《井陘縣城區集中供熱投資經營協議》。按照『先投資建設後經營管理』的原則,城區集中供熱熱網工程由盛世陽光投資建設,而井陘縣政府授予盛世陽光30年特許經營權。同年的11月15日,集中供熱工程完工,按時供熱。
時隔不到一年,井陘縣集中供熱工程為何就上演了供熱管網的經營權之爭呢?盛世陽光又是為何被踢出局的呢?
『我們始終承認盛世陽光在我縣集中供熱工程中的貢獻。』王嘉波對記者說,『但我們之間真正產生分歧並白熱化到現在的局面,主要是在今年3月停暖後我們要求盛世陽光按照2004年的協議及早恢復因集中供熱施工損壞的市政設施、道路和跨河工程,但他們對此沒有采取任何行動。此外,他們與微水電廠至今沒有供熱合同,與本縣的供電、供水部門關系緊張。我們對盛世陽光的資金實力和誠信度開始擔懮。』
今年6月18日,井陘縣政府和盛世陽光就是否繼續經營進行會談,井陘縣開出的條件是及時恢復路面並對跨河管網進行改造,盛世陽光可以繼續經營,否則就終止協議。王嘉波回憶說,當時,盛世陽光的代表同意終止協議,我們承諾在接受全部債權債務、保證盛世陽光所投資金全部收回的前提下,適度給予經濟補償,但後來在經濟補償方面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
6月21日,井陘縣集中供熱工程協調保障指揮部發出《關於集中供熱工程收費問題的緊急通知》,通知稱,縣政府決定從即日起停止盛世陽光在該縣的收費行為,集中供熱工程建設費和供熱費由縣熱力公司負責收取。
采訪中,盛世陽光對終止雙方協議矢口否認,他們強調企業去年收取管網建設費和供暖費與預期出入很大是造成拖欠相關單位費用的主要原因。公司總經理夏建風稱井陘縣政府今年的一些做法實際上是『摘桃子』。她在寫給石家莊市主要領導的信中說,井陘縣政府這種『開門招商,關門打狗』的行為,令我們十分傷心。
無獨有偶,石家莊市平山縣的供暖事業市場化改革再起風波。2005年8月29日,石家莊市仲裁委員會做出石裁字【2005】第047—1號裁決書,裁決解除平山縣建設局和河北方舟熱力有限公司2003年8月12日所簽訂的平山縣橋東集中供熱《合同書》,該裁決為終局裁決。
在要求解除合同的理由中,平山方面列舉了河北方舟熱力有限公司若乾『罪狀』,但其中主要是說方舟熱力沒有資金實力、技術力量薄弱,還有不具
備供熱資質;而方舟熱力董事長李愛清總結三年來在投資經營平山縣橋東集中供熱項目時,稱自己現在面對的不是退路的問題,而是企業還有沒有活路?
一位分析人士指出,在民營企業解決了市場准入的難題後,現在迫切需要解決的是民企進入公用事業後的運行規則問題,即地方政府和民營企業的角色和定位,因為這類項目實際上會產生兩個利益主體——企業的投資經營主體和政府的維護公共利益主體。
河北的一位學者在接受當地媒體采訪時說,集中供熱市場化在石家莊市的失敗嘗試提醒我們,對於公用事業,即使在發達國家,也是有政府乾預的,政府的作用主要是監管。作為企業,追求利益是自然的,但政府乾預是使其不失服務公共的本位。公司的經營不理想,政府不應簡單地接手經營,而是要加強監管,使其工作逐步完善,達到企業營利、百姓受益的目的。如果政府簡單地接管,無疑就又回到了政府包辦的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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