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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沈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發了關於《印發續展認定沈陽市著名商標名單的通知》,『2002年認定的92件沈陽市著名商標現在效期已到,經商標所有權人自願申請,市著名商標認定領導小組審查,有67件商標符合沈陽市著名商標續展認定條件,予以續展認定。』也就是說,另外的25件原沈陽市著名商標不能再繼續使用『沈陽市著名商標』字樣進行宣傳,這些企業為什麼會丟掉著名商標這塊招牌呢?昨日,記者就此進行了采訪。
記者了解到,盡管根據《關於營造經濟發展良好環境的25條意見》,沈陽市著名商標到期後不再重新認定,只要夠條件就可繼續續展,但沈陽市工商局商標處表示,沈陽市著名商標的認定和續展是需要符合條件的,不是誰想上都能上的。其條件有:『沈陽市著名商標』不屬於許可使用的港、澳、臺商標和外國商標以及外省的商標;該商標已注冊並實際使用1年以上;使用該商標的商品達到省內、國內或者國際先進質量標准,且質量穩定,售後服務良好;使用該商標的商品在市場上具有較高的信譽,並為相關公眾所熟知;使用該商標的商品的銷售額、利潤、省內外市場佔有率、市場覆蓋面等經濟指標在全省同行業中名列前茅;商標所有人有一定的廣告投入,宣傳面較大且地域較廣;無商標侵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記錄等。
對於此次續展著名商標工作中因業績不佳或其他原因不符合相關條件的落馬企業的具體名單,沈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處沒有詳細透露,只稱『比如說「天天漁港」等幾家單位,根本沒有申報,因為他們的經營業績是擺在那裡的。』當然,也有特例,『紅梅』此次也沒有在市著名商標中續展,可其主要原因是『紅梅』早已經是中國馳名商標,已經在知識產權保護領域拿到了屬於自己的『特別通行證』,不再參加市著名商標認定續展在情理之中。
對於沈陽市著名商標的這塊招牌,許多商家都在爭,但卻有企業拿到手裡保不住,甚至不去保。對此,沈陽市工商局商標處介紹:『這種情況在國有企業中表現最為明顯,在商標意識中,沈陽市的民企、私企明顯走在了前面。』
據了解,目前,沈陽市著名商標在陸續的認定中,已經不知不覺達到了125件,而另有40餘件已經經過初審處於進一步審核中,沈陽市工商局商標處表示:『估計問題不大,結果過幾天就會公布。』
但即使按最佳結果預算,沈陽市著名商標總量達到165件,而沈陽市現有注冊商標總量為22000多件,也就是說,著名商標在沈陽尚未達到百裡挑一,每百件商標中著名商標的佔有量僅僅是0.75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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