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天起,大家手中的活期存款將由原來的按年計結息改爲按季度計結息,這意味着每年多了3次“利滾利”的機會。由於活期存款利率較低,按新的計結息方法計算,每1萬元1年的利息只增加0.12元,因此對於普通居民的日常生活來說,基本上沒有影響。
央行5月27日出臺的《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人民幣存貸款計結息問題的通知》(簡稱《通知》)將從9月21日起開始執行。《通知》規定,個人活期存款按季結息,按結息日掛牌活期利率計息,每季末月的20日爲結息日。未到結息日清戶時,按清戶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計息到清戶前一日止。單位活期存款按日計息,按季結息,計息期間遇利率調整分段計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爲結息日。
銀行原先對個人活期存款爲按年結息,每年6月30日爲結息日,7月1日計付利息。調整後,活期存款每季度末月的20日爲結息日,次日付息。第一次執行個人活期存款按季結息的時間爲2005年12月20日。由於部分農村信用社和郵政儲蓄基層機構計算機尚未普及,其執行個人活期存款按季結息的時間最遲可延至2006年1月21日。
專家分析指出,央行對存款計息方式的調整,目的在於繼放開存款利率下限和貸款利率上限後,進一步爲推進利率市場化做準備。
另外,《通知》還規定,除活期存款和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外,通知存款、協定存款,定活兩便、存本取息、零存整取和整存零取等其他存款種類的計、結息規則,在不超過人民銀行同期限檔次存款利率上限的前提下,各銀行可自行制定。這意味着央行部分下放了除活期、定期整存整取兩種存款以外的“利息定價權”,各家銀行之間將會出現付息方式的差異,從而使儲戶的利息收入並不相同,這樣儲戶可以根據銀行不同的利率水平、資信標準來選擇自己的“主打銀行”,而各銀行也可以根據自身的資產負債結構及發展戰略,通過利率水平的調整來選擇“主打客戶”。
不過,記者在採訪中發現,改變計結息方法,各家銀行比較容易統一做到,但存款利率差異化、儲戶銀行雙向選擇的現象並不會馬上出現。業內人士認爲,目前存款仍是各家銀行爭奪的稀缺資源,如果哪一家銀行先下調利率的話,很有可能造成客戶流失,轉向別家利率相對較高的銀行,因此儘管央行放開了下限,但各銀行不會輕易地率先調整。
從目前已經發布公告的中行、工行、建行、農行等情況來看,各行對得到“利息定價權”的存款種類均維持了原來的利率水平。事實上,自去年10月央行放開存款利率下限以來,截至目前,全國僅有建行深圳分行和四川分行分別將日均存款500元以下、300元以下的小額存款,利率降低到0.01%。這部分地反映出建行對客戶戰略的調整,但其他銀行並未馬上跟進。
同時,該人士也指出,隨着利率市場化步伐的不斷加快,不同的銀行確定不同的客戶戰略,用不同的利率水平吸引不同層次客戶的做法,是未來發展的大方向。
專家聲音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員易憲容:我國長久以來按年計算個人活期存款利息的方法是計劃經濟年代的產物,現在按季度計算利息,這一變化所產生的影響非常有限。目前銀行存款利率較低,老百姓把錢存在銀行並不是爲了獲取利息收入,而且計息方法改變後,每萬元一年利息僅增加0.12元,這對老百姓生活的影響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計。另外,放開部分存款種類的利率下限,對於利率市場化的意義也很有限,銀行不可能通過存款利率下調吸引更多客戶,因此更爲重要的是放開存款利率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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