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05年9月2日,天大天財接到日本信越化學工業有限公司向日本商業仲裁協會提交的仲裁請求內容變更申請書。申請書要求在原訴求支付金額的基礎上增加2005年2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未采購應賠償金額12.6億日元,合計金額為29.82億日元(按照最新匯率計算約合人民幣2.2億元)。
此案即將於9月15日在東京開庭審理,如日本商業仲裁協會對公司強烈提出的管轄異議作出否定裁定,並在近期內裁決日本方勝訴,則將對公司的本期利潤產生重大的不利影響。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