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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產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決定,從10月1日起調整部分電信業務資費管理方式。對國內長途電話通話費、國際長途電話及臺港澳地區電話通話費、移動電話國內漫游通話費和固定電話本地網營業區間通話費實行資費上限管理。
信息產業部有關負責人2日介紹,這一調整在確保電信消費者利益的同時,把定價權交給企業。這次所涉及的資費上限標准暫時按照現行資費標准執行,IP電話仍實行市場調節價。政府主管部門將視市場情況適時調整資費上限標准,電信企業也可提出調整申請。
按照要求,各地電信企業在制定本次調整所涉及的業務資費方案時,凡涉及在全國或跨省市區執行的資費方案,由各電信企業集團公司在不高於上限標准之下自主制定,報信息產業部、發展改革委備案。在省市區內執行的資費方案,由各省級電信企業報其集團公司批准後,再報通信管理局和同級價格主管部門備案。
信息產業部同時要求,電信企業要切實保障電信用戶合法權益,不得借機漲價。各電信企業集團公司要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強電信資費監管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加大電信資費內審內控力度,對企業的不正當競爭和其他違反規定行為要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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