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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三次產業結構發生了顯著變化。繼第一輪以輕工、紡織為主導的增長周期和第二輪以基礎設施和基礎產業、家電產品等增長周期後,第三輪增長周期是發生在2001年之後,住宅、汽車、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通訊成為新的帶頭性高增長產業,並由此帶動了鋼鐵、機械、建材、化工等提供中間產品的行業快速發展。
我國產業結構演進的基本特征
一、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三次產業結構發生了顯著變化。
從1991年開始,第二產業對GDP的貢獻率一般在60%以上,兩個高峰年出現在1994年和2003年,分別達到70.5%和69.8%。第三產業對GDP的貢獻率在20%到35%之間搖擺。如果將GDP的增長速度與第二、第三產業收入比重的變化綜合起來分析可以發現,第三產業比重顯著增加的時期,基本上是經濟出現景氣回落;而第二產業比重出現明顯上昇,推動了經濟進入新一輪的高增長周期。由此可見,第二產業(尤其是工業)仍是拉動經濟增長的主導力量,第三產業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還相對有限。
二、自2001年起表現出了重化工業加速發展的特征。
輕制造業(主要是生產生活資料的行業)佔工業增加值的比重由1987年的33.79%下降到2003年的27.14%,同期重制造業(主要是生產資料行業)所佔比重由49.17%上昇到54.04%,尤其是2001年之後,重制造業的比重加速提高。我國出現了明顯的重化工業加速發展的特點。
三、高增長產業交替出現,當前的高增長產業主要集中在重化工業和電子信息等技術密集型產業。
改革開放以來,出現了三輪以高增長行業推動經濟進入高增長周期的過程,形成了結構變化推動經濟增長的格局。第一輪是20世紀80年代初中期以輕工、紡織為主導的增長周期,以滿足居民的吃、穿為主。第二輪增長周期始於20世紀90年代初期,起帶動作用的高增長行業包括基礎設施和基礎產業、家電產品等。第三輪增長周期是發生在2001年之後,住宅、汽車、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通訊成為新的帶頭性高增長產業,並由此帶動了鋼鐵、機械、建材、化工等提供中間產品的行業快速發展。這三次結構轉變都與居民的消費結構昇級相關,形成了消費結構昇級推動產業結構昇級的發展規律。
分析起來,當前我國產業結構存在的矛盾及其成因包括:第一,現代服務業發展滯後和城市化水平低是造成三次產業結構失衡的主要原因。第二,經濟增長方式依然粗放,面臨資源供應和環境保護壓力。第三,產品的附加價值明顯偏低,產業的技術創新能力差。
今後產業結構變動的趨勢
一、『十一五』期間第二產業比重可能維持在現有水平甚至有小幅上昇,第三產業比重加快上昇的情況大約出現在2010年前後。
對三次產業結構變動趨勢的總體判斷是,我國工業化進程中期階段的特征可能將持續到2020年之後。一、二、三次產業結構中,以第二產業為主的格局不大可能在2020年發生變化;就業結構中第一產業的就業比重到2020年基本上在30%左右。隨著產業向高加工度方向的進一步昇級,我國制造業佔GDP的比重還可能出現小幅度的上昇。
『十一五』期間及2020年,第一產業收入比重將持續下降;第二產業比重在『十一五』期間還有可能上昇,在2010年前後出現高位(54%左右)後,將開始下降;第三產業比重在『十一五』期間基本穩定,2010年之後可能出現明顯增加。
『十一五』期間,加快發展服務業尤其是現代服務業有三個有利的條件:一是城市化進程加快;二是國際制造業向我國轉移形成相當規模後,很可能出現國際服務業跟進的局面;三是產業分工的細化,企業間交易活動的增加對『生產性』服務業產生巨大的需求。但是現代服務業的發展要形成大的氣候,可能發生在『十一五』末或『十二五』初。
二、仍將保持重化工業與技術密集型產業同時獲得較快發展的局面,但經濟出現大波動的風險加大。
由於新一輪重化工業加快發展的形成機制主要源自於居民消費結構昇級等內生因素,因此重化工業快速發展的情況,有可能持續較長的時間。
值得注意的是,在重化工業加速發展的背景下,經濟發展出現較大波動的風險加大,其主要原因在於『投資帶動投資』以及重化工業本身的『自膨脹』特點。所謂『投資帶動投資』是指帶頭產業因需求增加而擴大投資,而為該產業提供中間產品和設備的相關產業也相應增加投資,一個產業內部也因投資的示范效應出現大量的投資跟進或擴張。
所謂『自膨脹』是指重化工業投資增加的同時也產生了相當規模的對本身產品的需求,這就意味著有相當一部分需求是產業的『內循環』形成的。
在重化工業加速發展的時期,『投資帶動投資』的性質比較突出,尤其是在當前我國的市場信息不完備的條件下,這一情況更為明顯,而重化工業因『自膨脹』機制的作用,市場的需求規模就有『虛』的成分。一旦這些問題把握不好,經濟出現較大波動的可能性增加,這是『十一五』期間需要認真對待的問題。
促進結構優化昇級的戰略措施
以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為主要任務,以增強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和產業的國際競爭力為根本目標,以提高產業的創新能力為核心環節,以體制改革和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政府管理體制為基本保證,應作為『十一五』時期產業結構優化、昇級的內容。具體包括如下內容:
一、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以服務業的結構昇級作為『十一五』調整三次產業結構的突破口。
鑒於當前第三產業過於依賴『生活性』服務業的低質結構,『十一五』時期應將加快發展金融、保險、諮詢、物流等知識型服務業或『生產性』服務業,致力於服務業的結構昇級和增強服務業的競爭力,作為調整三次產業結構的突破口。
為達到上述目標,第一,要從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和進一步增強國際競爭力的高度,明確服務業發展在『十一五』期間的戰略定位,制定現代服務業的發展規劃。第二,把握住服務業國際轉移的新機遇,消除服務業當中仍大量存在的體制障礙,寬領域地開放服務業市場。第三,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和積極發展非公有制服務企業。改變當前因事業單位改革滯後,而造成大量服務業『體制內』循環的現狀;改變當前服務業(尤其是知識型服務業)領域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遠遠落後於工業的現狀,以提高行業的活力和競爭力。
二、建立新型的政府管理方式,引導重化工業健康發展。
形成與我國經濟增長階段相適應的資源節約型國民經濟體系,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在新一輪結構調整中更加重要和緊迫。對於重化工業的發展,應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標准和環境保護標准,提高市場進入門檻,以此促進重化工業采用先進適用技術和制造工藝,加速淘汰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的落後生產能力,引導重化工業健康發展。
當前需要注意解決三個現實問題:一是將資源、環境約束納入到我國參與國際分工的戰略構架之中,形成符合我國現實國情以及長遠利益的國際分工體系,妥善處理重化工業產品的進出口結構,增加重化工業制成品的進口,減少資源及其他能源富集產品的大規模出口。二是避免因直接行政乾預和不當行為引起重化工業發展的大起大落。
三是針對重化工業加速發展階段有可能引起經濟出現較大波動的問題,應考慮建立順暢的企業退出通道。
當前尤其需要建立資源、能源審計制度,將其同現行的環境評價制度結合起來,共同構成新的社會性管制制度,以促進產業結構昇級。
此外,要注重運用能源、資源產品的價格杠杆作用,發揮稅收政策的調節作用,形成較有效的經濟激勵制度,促進重化工業走新型工業化道路。政府還要增強信息服務等公共服務職能,引導企業的投資行為合理化,避免因信息不完備而出現大的投資決策失誤。
三、提高制造業在國際分工中的價值鏈,增強產業的創新能力。
一是在全球價值鏈分工當中逐步提昇地位,轉變在分工中處在較低端的狀態,由加工組裝型向精密制造型昇級,由粗加工向高加工度化昇級,提高產品的附加價值,鼓勵發展國產品牌,鼓勵技術開發、設計等企業的發展。
二是產業的技術創新能力由技術引進、技術改造向原創型技術創新昇級,增強產業的創新能力,加強產業共性技術科技隊伍的建設,在國有企業改革、政府購買創新技術產品、知識產權保護、稅收優惠、研究開發資助、加速設備折舊等多個方面采取綜合措施,形成鼓勵創新的有效激勵。
三是針對某些重要的戰略性產業(如集成電路、飛機制造)以及具有重大應用前景的關鍵高技術(如生物技術、新能源汽車等),建立國家重大創新工程,並積極吸收企業參與,甚至國外機構、企業的參與,形成產、學、研相結合、開放式的攻關體,力爭局部突破,逐步擺脫戰略產業受人控制的局面。
四是進一步采取鼓勵性措施,吸引外資公司將研發中心進入甚至轉移到我國。在『十一五』期間應在知識產權保護、科技人纔培養等方面形成好的環境,促進更多的外資研發機構進入。
四、加快發展裝備制造業,實施裝備制造業振興戰略。
一是實施『裝備制造業振興戰略』,制定鼓勵裝備制造業發展的激勵措施,如利用設備加速折舊、提供國產裝備的買方信貸或賣方信貸、技術改造貼息等,促進國產裝備市場的形成或壯大。
二是鼓勵民營企業發展裝備制造業,消除當前在很多裝備制造業領域對於民營經濟進入仍存在的許多障礙,例如在政府投資的重大工程中應予以民營企業公正的對待。
五、注重產業的地區布局規劃,引導發展產業集群。
未來若乾年,將是產業結構大變動的時期。『十一五』產業發展規劃應從過去的總量規劃轉向產業結構規劃,以地區的環境容量、基礎設施條件等為約束變量,以形成地區間的合理分工、優化布局結構為目標,制定產業發展地區規劃,並建立相應的管理手段。
制定和實施產業集群倡導計劃。並根據產業的經濟特性,促進專業化分工和相關企業在地域的相對集中,注重培育集群的形成、發展機制以及吸引要素集聚的機制。 (文/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課題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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