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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長時間的醞釀和近一年的籌備,2005年6月30日,全國第一家省級農村合作銀行——天津農村合作銀行正式成立。這標志著作為全國農村信用社改革第二批21個試點之一,天津農村信用社產權制度和管理體制改革邁出關鍵性一步。據了解,結合本地實際,天津農信社改革選擇了富有特色的『天津模式』,改革全部完成後,將建立天津農村合作銀行和區縣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兩級法人架構,農信社體系原有的163個法人將縮減為13個。
在深入貫徹『三農』政策和農村金融改革的時代背景下,天津農村合作銀行的『火鳳凰』標志,在喜慶熱烈的氣氛中高高樹起在南京路繁華地段的某寫字樓門前,業內人士分析,這次的農村信用體制改革,對進一步完善天津現代化金融服務體系,促進天津農業發展、提高農民收入和保持農村穩定都將帶來重要影響。
農信社改革漸行漸深
隨著天津農村合作銀行的正式掛牌,天津農村信用體制改革已取得階段性成果。記者了解到,作為改革方案的重要組成部分,12家區縣合作銀行(聯社)的改革也在緊鑼密鼓地進行:6家聯社和6家區縣合作銀行已經完成了增資擴股,其中3家已經完成了向中央銀行申請專項票據。中國銀行業監督委員會天津監管局副局長郭明奇表示,這次農村信用體制的改革將本著『時間服從質量』的改革思路,確保實現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經營機制的真正轉變。
我國農村信用社已有50多年的發展歷史,但由於農村信用社產權不清晰、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等種種問題,農村信用社的發展並非一帆風順,其管理體制以及隸屬關系幾經變革。
1979年,中共中央辦公廳提出將農村信用社更改為『是集體金融組織,又是農業銀行的基層機構。辦理各項農村金融業務,執行國家金融部門的職能任務』。
1996年,《國務院關於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1993]91號)指出:要把農村信用社逐步改為農民入股、社員管理、為社員服務的金融組織。改變農村信用社與農業銀行的隸屬關系,其業務管理和金融監管由中國人民銀行承擔,並按合作制加以規范。
1997年6月,國務院發文要求農村信用社要堅定不移地按照合作制改革農村信用社管理體制,並在中國人民銀行內部專設農村合作金融監管機構專門承擔農村信用社監管工作。
2003年,國務院關於印發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國發[2003]15號)要求按照『明晰產權關系、強化約束機制、增強服務功能、國家適當支持、地方政府負責』的宗旨,把農村信用社辦為由農民、農村和各類經濟組織入股,為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的社區性地方金融機構。郭明奇把這次農村信用社改革概括為六個要點:即明晰產權關系;完善法人治理結構;轉換經營機制;加大支農力度;地方政府管理;中央政策扶持。2003年8月,農信社試點改革啟動,第一批8個試點省(市)都選擇了省(市)聯社模式;到2004年下半年改革試點擴大到29個省(區、市),天津、上海、北京選擇了不同的改革模式。
據了解,天津市農村信用社成立於1951年。2000年9月天津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成立,是全國成立最早的省級聯社之一,成為全市農村信用社的行業管理機構。截至2005年5月末,天津市農村信用社系統共有區縣聯社12個,農村信用社150個,營業機構網點352個;資產總額800.9億元。2004年9月,天津農村信用社改革正式啟動。
天津特色:股份合作兩級法人
關於產權改革的模式,國務院在15號文中提供了四種供選擇的方案,即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縣級聯社統一法人,縣、鄉(鎮)兩級法人。天津市農村合作信用社改革最終采取了股份合作制的產權模式。這種形式既有合作制中一人一票的特點,同時又有『按股表決』的股權特征。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合作部主任張功平表示,『發展股份合作制的金融機構,其他國家已有很多這方面的例子。我想在中國這種制度也會生根發芽』。郭明奇也認為,『合作制這一形式不會消亡,它將適應新的形勢不斷發展』。
郭明奇向記者介紹,純股份制的商業銀行模式,是『按股分紅,按股表決』,是為股東賺錢的機構;合作制的首要目標是為社員提供服務。如果農村信用合作社改制為商業銀行,則有可能因為追求股東利益最大化,而偏離支持『三農』、為社員服務的目標。天津農村合作銀行模式,是『按股分紅,一人一票』,可以體現大多數入股金額少的小股東的意志,更好地為農戶提供金融服務。
天津農村合作銀行董事長齊逢昌告訴記者,這次改制中,共引入40多家民營企業的股份,佔總股份的48%左右。此外,12個區縣合作銀行(聯社)持有50%股份,另有2%為內部員工股。『這些企業股份的加入有利於增強對經營班子的監督,形成一種新的互相促進、互相制約的法人治理結構。』他這麼評價道。而過去,天津市農村信用社發展的瓶頸之一就是股權過度分散,社員只關心信用社是否能滿足貸款需求,而不關心信用社經營管理,存在『搭便車』現象。專家分析,實行股份合作制,可以使股權適當地集中,避免股權過度分散導致的內部人控制。
鑒於天津目前農村信用社的實際經營現狀,天津市農村信用社機構設置采取了兩級法人體制,即在市一級,將天津市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改組為天津農村合作銀行;在區(縣)一級,將當地經濟比較發達、城鄉一體化程度較高,農村信用社經營效益、資產質量較好、管理也相對規范的農村信用社改制為區(縣)統一法人的農村合作銀行,如東麗、津南、西青、北辰、塘沽、大港,而將短時間內不具備組建農村合作銀行條件的寶坻、薊縣、武清、靜海、寧河、漢沽農村信用社分別改制為區(縣)統一法人的農村信用聯社。
『這是歷史原因造成的。從現有的內部管理、企業員工素質、所處的經濟環境以及歷史沿革等因素綜合考慮,我們覺得馬上組織一級法人的金融機構還不適宜。』天津農村合作銀行董事長齊逢昌這麼解釋采取兩級法人結構的原因。齊逢昌在之前接受的一次采訪中也曾表示,兩級法人管理模式更適合當地農村經濟結構和市場定位,選擇改制為農村合作銀行是由天津農村經濟結構和天津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的市場定位決定的。
郭明奇認為,由於種種原因,采取一步到位的方式實現全市一級法人管理,就目前的條件看還不現實。相比於三級法人體制,二級法人體制的金融集中程度更高,更有利於提高農村合作銀行(聯社)的抗風險能力,同時,也有更強的資金實力來滿足農業的適度規模化經營的需求。因而,天津選擇兩級法人的改革模式具有相對管理風險較小、易操作、進展快的優勢,同時也可為未來建立全市一級法人體制打下基礎。
郭明奇還表示,信用社的改革不應該脫離合作的基礎,因為農民的金融需求還必須依賴於金融合作的形式,未來合作的范圍將進一步擴大。天津財經大學金融系主任王愛儉教授認為,合作金融既定的金融業務應主要是面對經濟地位處於弱勢,資金較為分散,並有進一步發展要求的群體。這表現了弱勢、分散與有待於發展等諸方面的金融意志和要求,並且合作金融的活動領域具有分散、廣泛的特點,要求經營更具人性化。
齊逢昌表示,經過一段時間的發展、條件成熟後,將把兩級法人的合作金融機構合並為全市一級法人的天津農村合作銀行。從長遠看,這也是全國農村信用體系改革的趨勢之一。
准確定位揚長避短
多年來,農村信用社作為農村金融的主力軍,在促進天津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增加農民收入等方面做出了很大貢獻。目前天津農業產業結構正處於調整的關鍵階段,『三農』對金融服務的需求十分旺盛。郭明奇表示,近年來天津市農村信用社始終堅持『立足社區、面向農戶』的市場定位,資金來源和運用的對象主要是農民,今後的業務發展空間也將繼續以『三農』為基礎,這與農村信用社改革的目標是一致的。而且農村規模經濟的發展要求金融一定集中度,但集中程度並非越高越好。
『金融機構發展的快慢與否與市場定位有很大關系。天津農村合作銀行定位:立足社區,在農村面向農戶,在城區面向中小企業、民營企業、私營企業和城鎮居民。成為社區型小的零售銀行,這是我們差異化的市場定位。』齊逢昌對記者如是說。他還表示,天津市農信社在較短的時間內實現了跨越式發展,得益於准確的市場定位,堅持『立足社區、面向農戶』,通過為農戶提供及時而優惠的貸款及其他金融服務,滿足了農民生產和生活的資金需求,促進了農民增收和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
天津農村合作銀行,是在原天津市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的基礎上組建的,因此它也繼承了農村信用社所具備的一些業務優勢,構成了自身的競爭力,這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天津市農村信用社點多、面廣,遍布天津市各鄉鎮,存貸款業務量大,是農村經濟中最活躍的金融成分,也是穩定農村金融秩序的重要因素。各地實踐也證明,農村存在著持久、穩定並且較為強烈的市場需求,蘊藏著大量的商機。對其他金融機構而言,鞭長莫及的農村市場恰好是農村信用社發揮的舞臺。據悉,天津農村合作銀行設立後將在市內6區設立分支機構,開展城區業務,在做好城區業務的同時,可根據需要將城區資金調劑到資金實力相對較弱的區(縣),緩解地處農區農村信用社的資金緊張,從而進一步加大支農的力度。『天津市農村合作銀行一個主要任務就是支持農業龍頭企業,以此來帶動農戶的發展。由於其背靠12家區縣農村合作銀行(合作聯社),因而在發放涉農貸款方面有著得天獨厚的優勢,能更好地為農民提供各類金融服務。』一位長期從事金融研究的專家表示,天津市農村合作銀行應更多定位為『立足城市,面向農村』,以城市資金反哺農業,因為一旦離開涉農行業,天津農村合作銀行與其他商業銀行相比並沒有突出優勢。
其次,農村信用社與農村、農業、農民具有土生土長的天然聯系,信用社職工一般都是來自本地,距離農民的生產生活很近,對社員和社區內的客戶十分了解,因此在組織存款、發放貸款上所需的信息成本較低,貸款方式也相對靈活。『天津農村合作銀行將堅持服務「三農」的經營方向,小額農戶經營貸款等模式還將繼續發展,更不會因為這次改革而削弱。』齊逢昌告訴記者。
第三,由於國家對『三農』問題日益重視,農村合作銀行可獲得更多的政策優惠和扶持。如在營業稅、法定存款准備金率、支農再貸款等方面出臺了一系列優惠政策。據了解,本次改革還將采取彌補政策性虧損、減免所得稅、發行中央銀行票據和發放專項再貸款等措施來化解農村信用社歷史包袱,政策支持涉及財政、稅收、資金和利率等多方面。從國際經驗看,各國對農村經濟組織給予的財政、信貸支持通常是選擇通過農村信用社來代理。
作為入股天津農村合作銀行的一家民營企業,天津津東集團董事長徐樹山表示,之所以入股天津農村合作銀行,一方面是因為與其有多年交道,對其發展狀況比較了解;另一方面則是認同農村合作銀行的業務定位,認為未來將有較大的發展空間。『入股農村合作銀行,對我們來說,機遇大於風險』。他這樣對記者說。
加強監管確保改革落實
從全國來看,天津市農村合作銀行是唯一的省一級合作銀行,其他省份都是成立信用聯社,不從事具體的經營活動,只進行行業管理。天津市政府也賦予了天津市農村合作銀行對天津市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行業管理權,對12家區縣合作銀行和聯社進行行業管理和業務指導;但另一方面,天津市農村合作銀行又吸引了12家區縣合作銀行或信用聯社的投資入股,從事部分金融經營活動。天津市農村合作銀行實際上是一種股權上的『再聯合』。
郭明奇認為,在這種情況下,必須將天津農業合作銀行的兩種不同職責(業務經營與行業管理)分離。一方面,12家區縣合作銀行(聯社)作為股東,對天津農村合作銀行享有股東的各項權益;另一方面,當天津市農村合作銀行行使政府授權的行業管理職能時,各區縣合作銀行(聯社)又必須服從它的管理。實行一級法人的城市,由於只有一家農村合作銀行或農村商業銀行,因此,行業管理與其內部分支機構的管理是一致的。天津有所不同,實行兩級法人,行業管理與分支機構管理必須區分開來。他表示,現在還需要進一步探討如何在這樣的設置下實施兩種不同的功能,使兩種職責並行不悖,共同發展。
據介紹,農村信用社改革將建立農村信用社依法自主經營,市政府依法管理,國家監管機構依法監管的『三位一體』的管理體制。天津市銀監局對天津農業合作金融機構依法監督的重點,一方面是監督其支持農業,這也是銀監會批准其市場准入的前提條件。可以依法從事各項金融業務,但涉農金融必須是其服務重點之一,天津銀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天津農業合作銀行發放貸款中種、養業貸款比例不低於10%,涉農貸款不低於35%;而區縣一級的合作銀行或合作聯社這兩個比例相對要求更高,種養業貸款比例可能要達到30%—40%。『這也是從監管角度要求天津農村合作銀行不斷探索新的支農服務方式,加大金融支農的工作力度。』這位負責人說。
郭明奇還表示,未來對天津農村信用體制改革後的13個法人單位將實行『一個法人一個監管策略』的監管方式。目前,由於天津的監管機構與金融經營機構體系並非並行設置,因此,將由濱海銀監分局在天津銀監局的統一部署下監管塘沽、大港、漢沽三個區的農村信用聯社或合作銀行,由天津銀監局直接監管另外10個法人單位,根據不同區縣信用社的資產狀況、經營狀況、內控水平采取不同的監管方案。
農村信用社改革的步伐日漸加快,也取得了較大的成果,然而其中隱含的一些問題卻依然不能忽視。例如,農村信用社增資擴股問題,由於涉及額度大,時間又緊,人民銀行對專項票據發行和兌付條件日益重視。支持天津的16億元專項票據資金如期兌現,必須保證資本充足率和壓降不良貸款比例達標。其次是不良貸款率的控制問題,今後兩年內靠新增大量貸款來稀釋不良貸款率的方法已近極限。這將要求農村信用社關注新增貸款質量,有效清收不良貸款,完成不良貸款率下降一半的要求。最後,法人治理結構的完善需要一個較長的過程,短期內難以有明顯效果。從已試點的省市來看,仍然存在法人治理結構完善和扶持政策的到位不協調的問題,『花錢買機制』的效果並未完全顯現,仍存在『翻牌公司』和『穿新鞋走老路』的現象,這是天津的農村信用社下一步改革應重點注意的問題。
針對這些問題,相關部門提出必須加強對農村信用社改革進程中重大事項的監管,如新增股本金募集的真實性、合規性,不良貸款真實性,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和加強內控建設等,確保這次農村信用體系的改革能取得實效。
農信社發展大事記
1950年3月,在中國人民銀行召開的第一屆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上,確定試辦信用社。
1951年5月,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召開了第一次全國農村金融工作會議,決定大力發展農村信用社。
1979年?1996年,農村信用社由農業銀行進行管理。1996年8月,國務院頒布《關於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農村信用社和農業銀行脫離隸屬關系,其業務管理和金融監管分別由農村信用社縣聯社和中國人民銀行承擔。
2000年7月,國務院批准了由中國人民銀行和江蘇省人民政府共同擬定的農村信用社改革方案。當時提出用三至五年的時間使大部分農村信用社成為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我發展的適應農村經濟發展需要的金融組織。
2002年年初,人民銀行進行了全國八個農村信用社利率市場化改革試點。
2002年3月,深化農村金融和農村信用社改革專題工作小組成立,重點研究農村信用社體制改革和改進農村金融服務等問題。
2003年1月,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提出要加快農村金融體制改革,改善農村金融服務,加大信貸支農的力度。
2003年3月,寧波鄞州農村合作銀行成立,成為中國首家股份合作制銀行。
2003年6月,國務院下發《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各地相繼開始申報試點。2003年12月,國務院首批批准8省(市)農村信用社改革實施方案,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進入全面實施階段。
2004年8月,經國務院批准,銀監會增加21個省份試點,從而使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范圍擴大到29個省、區、市。天津作為第二批試點之一,於2004年9月正式啟動農信社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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