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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共有3家滬市公司公布了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其中華發股份現有流通股股東每持有10股股票將獲得3股對價,發行後三年可上市流通內部職工股股東每10股將獲得0.7股對價;風神股份流通股股東每持有10股股票將獲得4.2股對價;長力股份流通股股東每持有10股股票將獲得3股對價。
華發股份的具體方案為:非流通股股東及暫不上市流通內部職工股股東向現有流通股股東按每10股送3股的比例支付對價;向發行後三年可上市流通內部職工股股東按每10股送0.7股的比例支付對價。華發股份控股股東華發集團承諾將無償代暫不上市流通內部職工股股東支付對價。
華發集團還承諾,自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後的第一個交易日起兩個月內,將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增持不超過1000萬股。
華發股份非流通股股東補充承諾:只有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纔可以掛牌出售所持有的股份:一是自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後的第一個交易日起滿36個月;二是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後,當且僅當出現連續5個交易日公司二級市場股票收盤均價達到或超過截止2005年6月18日前30個交易日公司二級市場股票的收盤均價6.41元上浮50%即9.62元。
根據安排,華發股份發行後三年可上市流通內部職工股及其在本次股權分置改革中所獲得的對價股份於2007年2月10日上市流通;暫不上市流通內部職工股股東由非流通股股東無償代為支付對價後,於2007年2月10日上市流通。
風神股份控股股東河南輪胎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承諾: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在24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在前款承諾期滿後,通過上證所出售股份數量佔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12個月內不超過10%,且當連續5個交易日公司二級市場股票收盤價格達到7.5元時,方可出售所持股份。
長力股份控股股東江西汽車板簧有限公司承諾:所持股份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12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轉讓的承諾期期滿後,36個月內當且僅當長力股份股票價格不低於公告被確定為進行股權分置改革試點單位而停牌的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3.39元時,纔出售所持股份。
長力股份還公告,公司將於今日14:00至16:00在本報中國證券網(www.cnstock.com)進行網上路演,公司董事會、管理層主要成員、保薦機構相關人員將出席。7月12日15:00至17:30,公司還將在北京、上海、深圳三地舉行投資者現場見面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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