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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年開始,天津市凡申請高級會計師職稱者都要先參加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後方可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此舉標志著高級會計職稱評審政策有了重大調整。日前,市人事局、市財政局下發了通知,就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評審問題作出說明。
為加快高級會計人纔隊伍建設,國家人事部、財政部確定天津市為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市,規定凡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在職從事會計專業技術工作,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1、獲得博士學位,取得會計師、審計師、經濟師、統計師資格後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2、獲得碩士學位,取得會計師、審計師、經濟師、統計師資格後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3、大學本科畢業,取得會計師、審計師、經濟師、統計師資格後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4、大學專科畢業,取得會計師、審計師、經濟師、統計師資格後從事會計工作滿6年。5、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或取得會計師、審計師、經濟師、統計師資格後,不具備規定從事會計專業技術工作年限,但符合《天津市會計專業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標准(試行)》中『破格晉昇條件』的人員。
對參加考試並達到國家合格標准的人員,核發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3年有效。根據天津市會計專業人員實際情況,參照國家合格標准,由市人事局會同市財政局共同確定天津市2005年參評的成績使用標准,對達到該標准的人員,核發考試成績證明,該證明在天津市范圍內參加2005年資格評審有效。
市評審委員會對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並經單位和主管部門推薦的人員進行評審,評審標准按照市人事局《天津市會計專業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標准(試行)》執行。考試報名時間為6月22日至30日;考試時間為9月4日。詳情可登錄天津會計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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