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深圳證券交易所在其網站公佈了《深交所權證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徵集修改意見(截止日爲6月21日)。而此前一天,上證所剛剛通過其網站發佈《上證所權證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至此,兩個證交所將聯手開展權證業務,加速股權分置改革試點。
深交所有關人士表示,深圳證券市場曾經推出過寶安權證、配股權證等權證品種,具有一定的投資者基礎。證監會和深滬兩個交易所審時度勢推出《權證業務管理暫行辦法》意義十分重大,它爲上市公司的股權分置改革提供了市場化對價工具,爲未來推出衍生認購、認沽權證產品提供了統一的規則框架,同時對於解決上市公司高管人員股權激勵問題將起到一定的促進作用。
此次深交所發佈的徵求意見稿與前一天上證所發佈的文件基本一致。但深交所的徵求意見稿對中小企業板公司作出了進一步規定,除符合一般公司發行權證的要求外,中小企業板公司權證上市規定另外增加了3條:公司最近20個交易日流通股份市值不低於3億元;公司流通股本不低於3000萬股;申請上市的權證不低於3000萬份。
意見稿稱,權證發行上市申請經交易所覈准後,發行人方可刊登權證發行募集說明書,安排權證的發行;發行人應在權證發行結束後兩個工作日內,將權證發行結果報送交易所,並提交權證上市申請材料;權證上市申請經本所覈准後,發行人應在其權證上市5日之前,在至少一種指定報紙和指定網站上披露上市公告書。
此外,權證採用競價方式進行交易,權證上市後存續期滿前,流通數量低於1000萬份的,只參加每日集合競價。此外,權證買賣單筆申報數量不超過100萬份,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爲0.001元人民幣,權證買入申報數量爲100份的整數倍。據稱,權證上市首日開盤參考價,由發行人計算後提交交易所確認;交易所在每日開盤前公佈每一隻權證可流通數量;當日買進的權證,當日可以行權。當日行權取得的標的證券,次一交易日可以賣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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