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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晚,證監會公布《關於實施股權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增持社會公眾股份有關問題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向投資者和社會各界征求修改意見,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6月15日。據稱,此舉是為了積極穩妥地推進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維護市場穩定。
征求意見稿稱,實施股權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為避免上市公司股價非理性波動,維護投資者利益,維護上市公司形象,可以通過二級市場增持股份。
對於具體操作細節,征求意見稿也作了四項規定,包括:擬增持股份的控股股東應當將其增持股份計劃與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同時公告。增持股份計劃應當包括增持股份的目的、增持股份的前提條件、擬增持股份的數量、在增持股份計劃完成後的6個月內不出售所增持股份的承諾;控股股東應當在上市公司股東大會通過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後的兩個月內實施增持股份計劃;控股股東實施增持股份計劃導致上市公司的股權分布不符合《公司法》規定的上市條件的,該股東應當在增持股份計劃實施完畢6個月後的一個月內實施維持公司上市地位的方案。
東北證券首席策略師季雷表示,此政策的出臺,表明管理層非常希望振作和活躍股市,激發投資者的信心,為股權分置改革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由於接下來的第二批股權分置試點將采用多種方式進行,因此該措施有助於穩定試點公司的股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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