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機構改革開始由總行擴展到其他分支機構。昨天,中國銀行新聞發言人王兆文向媒體披露,爲進一步完善內控制度,7月1日開始,中行將在全行範圍內實施一套全新的人事和財務管理制度。
王兆文表示,新實施制度一改以往“由地方做主”的管理模式,要求各級分支機構負責人層層對上級機構負責。這種垂直化的管理模式有利於完善公司治理機制,減少案件發生的頻率。
新制度將基層的人事管理制度納入高層的監視範圍。要求基層機構負責人每年強制休假比例不得少於經營性分支機構總數的50%,每次強制休假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縣級支行的人事管理、財務覈算上收到二級分行(地市級分行)。縣級支行員工的進出、勞動合同的簽訂、調配、任免、薪酬、培訓、獎懲及檔案管理等全部上收到二級或一級分行管理。一級分行對二級分行及省會城市城區支行行長的聘任實行事後向總行報備制度,由總行的人力資源管理系統統一管理。分支機構營業網點的員工人數以二級分行爲單位進行統一配置,整合小規模營業網點,撤併低效網點。
與此同時,中行還將逐步建立財會負責人派駐制度,這一制度實施後,中行各級分支機構的財會負責人將由總行直接派駐,對總行的財務執行官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