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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監會近日發布了《關於基金管理公司運用固有資金進行基金投資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允許基金管理公司將其固有資金投資於證券投資基金。證監會表示,此舉將對提高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資金運用的效率、擴大基金營銷、增強投資者信心產生積極的影響。
《通知》主要對基金管理公司運用固有資金,投資於證券投資基金的條件、投資比例、持有期限、信息披露等方面作了明確規定。《通知》規定:基金管理公司淨資產在5000萬元以上方可進行基金投資,且其持有的基金份額總金額不得超過該公司淨資產的60%;基金管理公司運用固有資金投資封閉式基金,持有比例不得超過該基金總份額的10%,持有的基金份額在基金合同終止前原則上不得出售;投資本公司管理的開放式基金,需通過代銷機構進行投資,持有基金份額的期限不少於6個月,申購、贖回基金份額需至少提前兩個交易日將相關情況公開披露。
證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幾年來,隨著我國基金行業的快速發展,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資金規模不斷擴大,基金管理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出現了投資渠道狹窄、資金閑置等問題。加之一段時間以來,證券市場出現調整行情,證券投資基金的營銷出現了一些困難。在這種背景下,證監會及時發布了《通知》,規定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資金可以購買基金。
盡管此前有一些投資者表示對禁止基金公司購買基金的規定不滿,但禁令的解除還是受到了部分專家的質疑。
銀河證券基金研究員胡立峰認為,允許基金公司購買基金容易引發關聯交易以及內幕交易等道德風險,必須謹慎行事,對購買基金的基金公司進行嚴格的監管,並且使之進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否則將會引發連鎖性問題。
胡立峰稱,目前不到50家的基金公司平均注冊資本在1億至1.5億元之間,並且已經有相當部分固化。即使這部分資金進入股市,對市場的影響也不大。況且這種影響與因此可能引發的一些連鎖性問題相比,則是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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