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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報道,歷經近兩年時間起草的證券法修訂草案將於4月24日至27日在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上首次提交審議。此舉意味著這部備受各界矚目的法律修訂案將正式進入立法程序。
隨著經濟和金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和市場經濟不斷發展,證券市場已經在整個社會經濟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一周前主持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中,對《證券法》的實施情況及修改的有關問題進行了專門的討論。
會議表示,隨著金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現行的證券法已不能完全適應新形勢下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客觀要求。在會議中達成的共識是,證券法的修改應突出保護社會公眾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加強和完善對上市公司及證券公司的監管,防范和化解證券市場風險,同時要為資本市場制度創新和產品創新提供發展的空間。
此次會議使社會各界對於《證券法》的修改普遍存在著樂觀的預期,希望藉該法的修改能夠推動市場的較快發展。
據有關專家透露,這部法律的修訂稿中最值得期待的是對投資者合法權益的有效保護。除了將建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寫入修改稿外,還明晰了客戶資產的所有權,對客戶保證金強制托管,並且規定在證券公司清算時,應當優先支付因挪用客戶資產而形成的債務;除此之外,在信息披露方面也明確了對內幕交易的認定;並且將保薦人制度寫入《證券法》,使保薦人對欺詐上市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等等。
但這位專家同時表示,在有關證券市場中的現貨交易、融資融券、國企炒股、銀行資金入市等條款的修改中,由於存在著不同的意見,是否能夠在本次審議中得到通過還存在著較大的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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