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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日本東京地方法院以逃避破產清算,非法轉移資產,妨礙強制執行罪,判處今年92歲的原日本最大的百貨商店崇光百貨公司總裁水島廣雄有期徒刑18個月。
東京地方法院認為,水島明知崇光百貨集團公司已經不可能依靠自身的力量實現重建工作,倒閉不可避免,所以在銀行的賬號被封存之前,先後從自己的銀行賬戶以及信托投資賬戶中提取了1.5億日元(100日元約合人民幣7.7元)的資金。法院認為,水島作為公司最高管理者,放棄了經營責任,只追求自己的利益,為了保留自己的財產,不惜非法轉移資金,應當受到懲處。
據悉,水島1995年在擔任崇光百貨集團公司總裁時,為了在東京墨田區新開一家百貨店,從當時的興業銀行貸款136億日元,其中110億日元是以他個人的名義擔保的。在2000年7月崇光公司倒閉之前,水島意識到自己必將承擔擔保責任,所以在公司宣布破產保護之後,水島悄悄地從銀行提取出5500萬日元的存款之後,又從信托投資公司提取了1億日元投資信托款,這些錢款被分別藏在自己以及親屬的家中。
水島1936年畢業於日本中央大學法學院,同年進入日本興業銀行信貸服務部。1958年,水島跳槽進入崇光百貨公司,並擔任副總裁一職,1962年昇任總裁。他在位期間,將崇光發展成了日本最大的百貨公司。在日本泡沫經濟破滅後,因公司過度擴張,並涉足了房地產業,經營開始走下坡路,並於2000年宣布破產,負債總額達6891億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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