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牌戰略是瑞士手錶的制勝法寶,瑞士各手錶品牌質量穩定、性能可靠且各具特色。那些享譽國際的著名品牌都沒有放棄“瑞士製造”的標誌,名牌與“瑞士製造”標誌互爲支持,爲消費者提供了最佳的品質保證。
在瑞士手錶業中,除品牌外,手錶製造商生產地也成爲重要的標誌:或是在手錶上標出“瑞士製造”(Swiss Made),或是更準確地地理位置的描述如日內瓦。品牌名字吸引購買者的注意力,標出原產地則更具說服力,並可防止其它國家的廠商仿製產品。
瑞士手錶是世界上被仿造最多的產品之一,這當然是成功的代價。盜版的方式有多種多樣,盜品牌,盜錶款,盜金屬上的品質證明標記,盜“瑞士製造”或原產地字樣,甚至盜一些技術詞語如精密時鐘等字樣。假冒產品對瑞士手錶業造成嚴重損害,不僅使其收入減少,而且對整個品牌產生不利的影響。不足爲奇的是,整個瑞士鐘錶行業爲同這些行爲做鬥爭付出了巨大努力,以保護自身產品的價值和消費者的信心。
保護“瑞士製造”標誌,與防冒者做鬥爭是瑞士鐘錶協會的主要任務之一。這一斗爭需要運用各國的法律及國際協定來執行,其中包括瑞士與歐洲數國達成的雙邊協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及世貿組織制定的多邊協定——TRIP協議。瑞士立法機構更是以身作則,通過法律武器來行使保護職責,1992年8月28日新制定的“商標及原產地標誌保護法”加強了民事及刑事懲罰的力度。瑞士海關對進出口及轉口貨物實施更爲嚴格的監管。
如何確定“瑞士製造”(Swiss Made),這是一個十分有趣而又衆說紛紜的話題。在瑞士製造的表擁有“瑞士製造”或“Swiss made”這一名稱(或其簡稱“瑞士”或“Swiss”),這不僅僅是標明製造者或銷售者國籍的商標。這一標牌(用法律術語來說應該是“原產地標誌”)在全世界範圍內享有很高的聲譽。幾十年來,“瑞士製造”已在人們心目中建立起高品質的形象。它既代表着可信的技術質量(準確、可靠、防水、耐熱),又是美觀(優雅與新穎的設計)的代名詞。它是傳統工藝與現代技術的結晶。
瑞士有關法律規定對“瑞士製造”做出了比較詳盡的解析。在“表類‘Sw iss’標識使用條例中,詳細規定了可使用“瑞士製造”的手錶所必須達到的要求。這一條例的基本原則是:判斷一塊瑞士表的質量要看其有多少工序是在瑞士境內完成的。即便有時需使用部分外國部件,但表的機芯及整體組裝以及對機芯和成品表的最終檢驗都必須在瑞士境內完成。瑞士產的零部件還必須佔到50%以上的比例。
使用條件:
根據瑞士“表類‘Swiss’標識使用條例的第1條款,只有滿足以下三個條件,方可在外表使用“Swiss made”、“Swiss”或其它含“瑞士”一詞的表達方式,即:機芯爲瑞士產;組裝在瑞士完成;生產者的最後檢測在瑞士完成。
瑞士機芯:
根據“表類‘Swiss’標識使用條例”第2條款,對瑞士機芯的定義是:機芯組裝在瑞士完成;機芯的最後檢測在瑞士完成;除組裝價格外,機芯中的瑞士原件價格至少佔全部原件價格的50%以上。
如果機芯爲瑞士製造,而整表不是在瑞士組裝的,則“瑞士”標誌只能出現在機芯中的一個元件上。表的外表上只允許使用“瑞士機芯”(mouvement suisse或Swiss movement)字樣。“表類‘Swiss’標識使用條例”的第3條款規定,“機芯”一詞必須完整地拼寫而不能使用簡稱,且必須與前面的“瑞士”一詞使用同樣的字體、字號和顏色。
“瑞士”標誌的使用範圍:
根據“表類‘Swiss’標識使用條例”第5條款,“瑞士”標誌除使用在手錶上以外,擁有這一標誌的品牌還可以在銷售、促銷、宣傳、廣告、說明書、發票及商業函件上使用這一標誌。
錶帶
只有在手錶及錶帶均爲瑞士製造的情況下,才能在錶帶上標明“瑞士製造”。只有主要工序在瑞士完成且實現價值50%以上的錶帶方被視爲瑞士製造。如瑞士產錶帶被用於非瑞士表上,則只可在錶帶上明確標出錶帶爲瑞士產,例如:“瑞士錶帶”(bracelet Swiss)。
表盒
用於表盒上的“瑞士表盒”(Swiss case)標誌的使用條件是:主要工序在瑞士完成;組裝及檢驗在瑞士完成;至少50%的生產價值在瑞士完成。如盒上標有“瑞士表盒”,而內裝非瑞士表,則必須將表的機芯或整表原產地標誌貼在表的外殼上。
“瑞士石英”(Swiss Quartz)標誌
這一標誌經常被外國生產者用在表面上,以說明使用的機芯是瑞士製造的。而根據“表類‘Swiss’標識使用條例”的規定,只有瑞士原產表纔有權使用這一標誌。
“瑞士原件”(Swiss parts)標誌
當手表機芯使用的原件爲瑞士產而裝配在國外完成時可使用這一標誌。但它只能出現在機芯上,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用於表的外部。
在保護這一原產地標誌方面,瑞士鐘錶協會所起的主要作用是:1、根據聯邦議會授權解釋這一標誌的使用範圍;2、對侵權使用行爲進行干預和制止,以保護“瑞士製造”標誌的名譽及品質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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