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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報道,在北京外企工作的袁先生最近碰到一件煩心事:由於一時疏忽少還了銀行不到1元錢,如今卻面臨著800多元的高額利息!
袁先生是工商銀行國際信用卡的用戶。去年12月,他刷卡消費人民幣39771.52元。在今年1月25日到期還款日前,他分多次還了這些消費。事後他纔知道,由於記錯還款額,他共計還款39771.28元,少還了0.24元。但他驚訝地發現,就是這0.24元,工行在1月31日卻對他記賬了兩筆共計853.9元的利息,是所欠金額的3500多倍!
從網上查到賬單後,正在國外的袁先生立即致電工行服務熱線95588進行諮詢,得到的答復是根據工行新的國際信用卡章程,如果用戶某月沒有足額還款,則將對該月的全部消費額收取利息。也就是說,那39771.28元雖然已按時還了,但也仍被收取了利息。『按工行的解釋,差一分錢沒還,就相當於所有錢沒還。這是什麼邏輯?!』袁先生對記者氣憤地說。
袁先生說,他這張卡是2002年8月辦的,在當時辦卡簽的合約裡清楚地寫道,只對未清償部分記取利息。經查詢,他纔知道工行在2003年12月修改了原有章程。袁先生感到很委屈,因為他對章程的更改毫不知情。他找到工行交涉,但工作人員稱,新章程已進行過公告,並以信函方式通知了用戶,按規定,『持卡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可以選擇是否繼續使用銀行卡』,袁先生沒有退卡銷戶,應視為默認了該章程。袁先生對記者表示,卡是公司集體辦理的,不僅是他,公司裡很多同事都沒有收到過通知的信函。
袁先生不想還這『明顯不合理的利息』,為此,他多次撥打95588,希望工行仍能按辦卡時簽字認可的協議處理,或將這0.24元記在下月賬單中一並償還。但得到的答復均是『按現行規定辦,不能更改』。在他的一再抗議下,工行牡丹卡中心的一位後臺工作人員曾提出,可以幫他向上級部門申請減免一半利息,但需要他做出『不再找消協或媒體投訴』的保證,遭到了他的拒絕,『我的同事裡有不少人還有其它銀行的信用卡,也偶爾發生過少還款的情況,但一般欠款在10元之內的,銀行處理起來會比較靈活。我辦卡兩年多了,在這張卡上消費過將近30萬元,這還是頭一次發生少還款的情況,工行絲毫不考慮客戶以往的信用記錄,處理諮詢態度惡劣而強硬,讓人感覺很寒心。』
袁先生對記者說,截至2月底,這853.9元利息又給他帶來了18.97元的新利息,而且,由於他一直沒有還這筆款,按照工行的規定,3月25日這張卡將被停止使用。他對記者表示,『銀行單方面更改章程,而且條文全憑他們來解釋,是他們先失信於客戶的。』對這樣的『霸王條款』,他不想遷就,但也感到很無奈。
記者以消費者身份致電『95588』,得到的答復是他們是按照《中國工商銀行牡丹國際信用卡章程》的有關規定照章辦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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