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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市房管局獲悉,目前,為落實天津市政府關於今年建設160萬平方米經濟適用房的任務,各開發建設單位正在抓緊進行施工建設。
經濟適用住房是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按照『四帶』的要求進行招標建設,即帶規劃條件和房型標准、帶開工竣工和入住時間、帶銷售對象、帶銷售平均價格和最高價格,由政府提供政策優惠,從嚴控制銷售對象和銷售價格。
據介紹,現已基本具備出售條件的有5個項目、47萬平方米,將於近期陸續推出銷售。項目分別坐落在麗苑居住區、華苑居住區、瑞景居住區和東麗區世紀大道附近,戶型主要有兩居室偏單元和一居室獨單元,套均出售價格在20萬左右。
經濟適用房價格要經濟
為保證經濟適用住房政策真正惠及拆遷困難群眾,市政府日前批准頒發的《天津市定向銷售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嚴格規定了控制銷售價格的措施。
銷售價格主要從三個方面控制。首先,項目招標時就明確平均銷售價格和最高銷售價格,並按照門棟核定。銷售價格一經核定公布,銷售單位不得擅自提高;其次,網上監控。經濟適用住房一律實行網上銷售,主管部門通過網絡系統發布相關信息、銷售價格,對銷售過程的價格進行即時監控;第三,購房人監督。購房人通過天津市房地產綜合信息網及時便捷地了解經濟適用住房的銷售信息和價格,發現違反公布價格的可以隨時舉報,主管部門受理群眾投訴後,及時調查處理。
套均售價約20萬元 符合三個條件者可購買
市政府日前批准頒發《天津市定向銷售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這是繼向拆遷最低收入『雙困』家庭配租廉租房、向拆遷低收入困難家庭提供經濟租賃房之後,市政府為解決拆遷困難居民住房問題出臺的又一重大舉措。經濟適用住房的申請受理從明天開始。
據了解,經濟適用住房按照『四帶』(帶規劃條件和房型標准、帶開工竣工和入住時間、帶銷售對象、帶銷售平均價格和最高價格)的要求進行招標建設,由政府提供政策優惠,從嚴控制銷售對象和銷售價格,是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購買該住房的家庭必須同時符合三個條件:一是具有市中心城區(外環線以內)非農業戶籍,所居住房屋在2004年1月1日以後拆遷;二是家庭上年收入低於市統計局公布的城鎮單位從業人員人均勞動報酬的2倍(由市房管局定期向社會發布,定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家庭上年收入線標准現按42000元核定);三是拆遷戶實行貨幣安置,平房拆遷補償安置費低於10萬元,樓房拆遷補償安置費低於18萬元,且他處無住房。
據介紹,現已基本具備出售條件的有5個項目、47萬平方米,將於近期陸續推出銷售。戶型主要有兩居室偏單元和一居室獨單元,套均出售價格在20萬元左右。
經濟適用房這樣買
市政府日前批准頒發《天津市定向銷售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經濟適用住房的申請受理工作將從3月15日開始。按照該辦法,購買經濟適用房要經過申請、審核、公示、選房等程序。
符合購買經濟適用房條件的家庭由戶主或戶主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持本人身份證、家庭戶籍簿、家庭上年收入證明和《天津市房屋拆遷安置協議書》,向被拆遷房屋坐落的區房管局提出申請,經審核、公示後,由區房管局向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開具《天津市定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證明》,申請人持《購房證明》、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自開出證明之日起6個月內,到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單位選購住房。《購房證明》只限本人使用,每個證明只能購買一套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5年後方可上市出售,出售後不得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讓真正困難戶住進來
為維護拆遷困難群眾利益,防止不符合條件人購買經濟適用房,天津市將嚴把三個『關口』,確保將經濟適用房銷售給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
首先,嚴把資格審核關。各區主管部門嚴格按照條件受理審核,開具《購房證明》,隨時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抽查與核對;其次,嚴把銷售關。銷售單位查驗《購房證明》與購買人姓名不一致的,有權拒絕出售;銷售單位與購房人簽訂合同後,要收回《購房證明》留存備查。第三,把好產權辦證關。有關部門在辦理經濟適用住房權屬登記時,與網上銷售明細進行核對,核對無誤的,方能辦理權屬登記,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姓名與《購房證明》的申請人姓名不一致的,不給辦理產權證。
對擅自向未取得《購房證明》的家庭出售經濟適用住房的,由主管部門對售房單位違規行為進行處罰;對隱瞞家庭收入和住房條件,或采取其他手段騙購經濟適用房的,由主管部門追回住房或由購買人按市場價補足房款,並提請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對拒不騰房或不補交房款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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