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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再建住宅必須保證至少有一個居住空間能夠獲得陽光。昨天,由建設部編制的我國首部專門針對居民住宅建築提出的綜合而詳細的強制性規范——《住宅建築規范(暫定名)》開始向有關單位和專家征求意見。
《規范》對每套住宅的套內空間數量和低限面積都作了詳細規定,其中要求每套住宅應設臥室、起居室、廚房和衛生間等基本空間,每間起居室(廳)低限面積不得低於12m2,單人臥室不得低於6m2,廚房不得低於4m2,衛生間不得低於3m2。此外,《規范》還要求每套住宅至少應有一個居住空間能獲得日照,排水管道不得穿越臥室,集中采暖的普通住宅室內溫度不得低於18℃,人工水體嚴禁使用自來水,設有中水系統的住宅必須采取確保使用、維修及防止誤飲誤用的安全措施等。
昨天,負責《規范》編制工作的楊先生在評價這部《規范》時說,『這是一部以住宅建築作為一個完整對象?圍繞有關安全、健康、環境保護、節約能源和合理利用資源等公共利益的要求,全面兼顧、突出重點、全文強制的一項重要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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