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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昨天發出通知,要求直轄市、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計劃單列市和經濟特區等城市在今年6月1日之前完成城市商業網點規劃。
目前還有部分城市尚未完成城市商業網點規劃的制定或批准。商務部將於今年6月前頒布《城市商業網點規劃條例》。根據已經完成征求意見的《城市商業網點規劃條例》草案,1萬平方米以上的商業設施必須實施強制聽證。聽證委員會將不僅有來自建設部門的代表,還有工商、交通、環保、生產流通部門、消費者協會、行業組織及專家學者參與,商業網點的所在區、街道將推選社區代表發表意見,開發商經過聽證之後,必須拿到書面同意建設意見,方可辦理有關建設手續。沒有完成城市商業網點規劃的城市,外資商業企業開店申請不能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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