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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銀行界為包袱沈重的中國農業銀行如何在今明兩年實施股改而心存顧慮時,農業銀行總行近日在其網站上掛出一篇題為『農業銀行改革模式選擇——分拆成立農業保險公司』的文章。此文的作者是農行總行辦公室的人員。文章建議,農行應整體轉制為農業銀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承繼農行資產、負債及人員,集團公司將分立出中國農業銀行和中國農業保險公司等子公司。因此文出自農行總行辦公室人員之手,故被業界視作農行對『股改』的單方理想模式。
分拆改制的改革模式
此文指出,由於工、農、中、建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存在很大差異,在改革模式的選擇上,應當貫守『一行一策』的原則。就農業銀行而言,實行以產權為紐帶,以銀行服務、農業保險為兩大主業的『集團控股、分立經營、多元發展』的綜合改革模式,可謂一種理想選擇。
此文為農行改革模式描繪了框圖:農業銀行先整體轉制為農業銀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承繼目前農業銀行的資產、負債、業務和人員,再由集團公司作為控股公司,分立出中國農業銀行、中國農業保險公司等子公司,現有農業銀行的資產、人員在總公司和控股子公司間重新配置。子公司為集團公司參(控)股下的獨立法人實體,實行分業和分立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分立出農業保險公司
此文認為,較之中國銀行和建設銀行公布的整體轉制和整體上市的改革模式,農行改革模式的獨特之處在於分拆改制,並成立一家農業保險公司。
此種模式之所以適合農業銀行,理由在於:其一,未來的農業銀行難以消化目前50萬人的龐大員工隊伍。農行改革過程中有必要妥善安置好龐大的富餘人員,而農業保險公司正可分流農行員工。其二,農業保險公司可以有效填補當前農村保險體系的缺失,化解當前農業保險困局。此前,農總行一部門負責人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亦曾透露,農行現在具備成立保險代理公司的條件。但此文僅探討了農行股改模式,而未提及如何解決其巨額不良資產的問題。據悉,農行已多次上報股改方案,但尚未獲國務院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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