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1月24日宣佈,取消大鵬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業務許可並責令關閉,並於1月25日開始債權登記工作。
證監會表示,鑑於大鵬證券嚴重違規經營,存在巨大金融風險,爲維護證券市場及金融秩序穩定,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證券法》和國家有關規定,證監會在委託長江證券託管大鵬證券經紀業務及所屬證券營業部、服務部後,又根據立案稽查結果,認定大鵬證券挪用鉅額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的行爲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依據《證券法》第73、132和201條之規定,於近日做出了取消大鵬證券業務許可並責令關閉的行政處罰決定。同時,證監會委託中審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成立的大鵬證券清算組已進駐大鵬證券負責清算工作。清算期間,由清算組行使公司管理職權,清算組組長行使法定代表人職權。
目前,大鵬證券經紀業務在長江證券託管下正常進行。清算工作已有條不紊展開,清算組從1月25日起開始債權登記。證監會對該公司操縱市場案已經結束現場調查;對該公司其他違法違規問題已開展全面調查工作。證監會將根據稽查結果依法追究違法違規人員的責任,有關犯罪線索將移交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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