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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證券交易所今日對上海寬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張傑公開譴責。
上證所發布的公開譴責決定稱,根據上海科技控股子公司南京寬頻科技有限公司與江蘇天創通訊實業有限公司於2003年11月27日簽訂的《上海易美通信實業有限公司股權合同》,南京寬頻科技將其持有的上海易美通信50.12%的股權轉讓給江蘇天創通訊。由於上海易美通信2002年度的淨利潤佔該公司2002年度經審計淨利潤的45%左右,達到了信息披露要求,但公司對該項股權轉讓事項直至2004年12月15日纔予以披露,嚴重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
另外,上海科技控股子公司南京寬頻科技於2004年9月30日與江蘇天創通訊就轉讓其持有的50.12%的上海易美通信股權簽訂了《補充協議書》,但公司對該事項也未及時予以披露。
上證所表示,根據上海科技提供的相關資料和董事會會議記錄,上述股權轉讓事項由公司董事長張傑直接決策,沒有提交公司董事會討論,也未及時告知公司並予以披露;公司董事長張傑的上述行為嚴重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有關規定以及在《董事聲明與承諾書》中作出的承諾。因此,上證所決定對張傑予以公開譴責。
同日,深交所也對和光商務(000863)及其董事吳力、黃勇、畢春斌、程雪祥及原董事韋穎慧予以公開譴責。
深交所公告稱,和光商務2003年度向控股股東沈陽和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資金發生額累計100314.43萬元,截至2004年12月31日尚未收回資金餘額為369.63萬元;2003年度向和光集團子公司四通巨光高新技術發展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資金發生額累計15503萬元,年內收回;2004年1至9月,向和光集團提供資金發生額累計67129.66萬元,向和光集團控股子公司廣東和光有限公司提供資金2500萬元,向關聯方南京和光達文新技術有限公司提供資金1000萬元,截至2004年9月30日被上述關聯方佔用的尚未收回資金餘額為26198.21萬元;2003年12月,為關聯方四通巨光提供擔保13290萬元,期限為2003年12月2日至2004年8月30日,截至2004年9月30日上述擔保中5290萬元已逾期。
另外,和光商務分別於2004年10月9日、17日、21日收到法院應訴通知書三份,因公司未按期歸還借款、交付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被提起訴訟,涉及金額合計27391.58萬元,佔公司2003年末經審計淨資產的85.43%。
對上述重大關聯交易事項,和光商務未及時履行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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