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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東電力為何頻頻『失語』?
高管被『雙規』是否應披露成模糊地帶
在閩東電力總裁翁小巧被曝『雙規』之後,日前又有消息稱,翁『雙規』可能與公司多筆關聯交易以及公司在寧德市區一處1億元的房地產投資有關。在市場渴望聽到公司聲音的時候,公司董秘辦卻一再上演『空城計』,公司有關人士稱,公司近期仍無對事件做進一步公告的打算。
公司仍無澄清打算
就在前日曝出翁小巧被『雙規』之後,公司副總兼董秘楊建華的辦公室電話就一直無人接聽。而公司證券事務代表陳勝昨日在接受采訪時仍然表現出對有關報道的強烈不滿,『報道對公司,對我個人影響都很大!』但當問及報道是否屬實時,陳勝表示,作為證券事務代表,他無權對外發表任何觀點,所有的信息披露都必須通過董秘;並明確表示,公司目前仍無對外發布澄清公告的打算。
『雙規』不屬法定披露情形?
閩東電力對總裁被調查的事三緘其口,是否違背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有證券法律專家對記者表示,公司不進行公告澄清本身是否違規首先關系到對『高管異動』的認定。該人士分析說,由於『雙規』屬於黨紀處理的范疇,並不代表調查已進入司法程序;而法律尚未明確規定『雙規』屬於應披露的的情形之一,因此公司未作披露和澄清並不違法。
而資料顯示,深交所關於上市公司對於新聞報道有兩類強制披露的規定:上市公司未達到信息披露標准,但新聞報道、市場傳聞已經或者可能對股價產生重大影響,深交所認為應予披露的,上市公司應當予以披露;並且,對於新聞報道、市場傳聞內容不實,但已經或者可能對股價產生重大影響的,上市公司應當予以澄清。其中並無必須進入司法程序的規定,由此,上述說法是否成立似乎又值得進一步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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