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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財務收支數額大的地區和部門、有財政資金分配權和行政審判權的部門、重要國有骨乾企業的領導人,將是今後經濟責任審計的重點。
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在今天(11月29日)召開的全國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會議上說,要通過審計和科學評價,揭露做表面文章、搞短期行為,盲目鋪攤子、上項目,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的行為。
目前,反映企業經濟活動的評價指標體系已經逐步規范,但評價黨政領導乾部的政績指標還在探索階段,由中紀委、中組部、監察部、人事部和審計署共同組成的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正在探索建立科學的領導乾部經濟責任評價體系。
李金華說,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包括:要堅持以財政財務收支真實、合法、效益為基礎,檢查評價領導乾部在有關經濟活動中的職責履行及廉潔自律的情況。
對黨委領導乾部,重點檢查重大經濟和社會發展決策及執行國家財經法規方面的情況;
對政府領導乾部,重點檢查重大經濟和社會發展決策事項、政府財政資金管理,尤其是重大財政支出和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狀況、政府負債等方面的情況;
對部門領導乾部,重點檢查財政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主要是預算執行情況、收支兩條線執行情況、政府采購情況以及為了履行部門職能所采取的有關經濟措施情況;
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重點檢查企業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性,以及重要經營決策、重大投資項目情況等。
李金華強調說,在對領導乾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實踐中,不僅要核實財政財務收支等經濟指標,還要注意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分析經濟指標的變化對社會指標和環境指標的影響,關注經濟活動的結果對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不僅要審查領導乾部任職期間的經濟業績是否真實,還要評價經濟業績的取得是否經得起實踐檢驗,是否符合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李金華透露,為了進一步確立經濟責任審計的法律地位,審計署已將經濟責任審計寫入《審計法》修改稿。明年,審計署將與有關部門配合,重點研究起草《經濟責任審計條例》,進一步規范經濟責任審計的范圍、對象、內容、程序及審計成果的運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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