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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證50ETF獲准近期發售
上證所、登記結算公司發布ETF業務實施細則
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備受市場矚目的上證50ETF日前獲准發售,將於近期面世。這只由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推出的上證50ETF,是中國內地首只ETF產品,也是上海證券交易所積極落實《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乾意見》,加快實施產品創新的重要成果。它的推出,意味著我國證券市場金融創新又邁出了重大一步。
上海證交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今日聯合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業務實施細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登記結算業務實施細則》,上述兩項《細則》從頒布之日起實施。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ETF),是指經依法募集的,投資特定證券指數所對應組合證券的開放式基金,其基金份額用組合證券進行申購、贖回,並在上海證交所上市交易。
《細則》規定,ETF的清算交收實行『貨銀對付』制度。登記公司作為共同交收對手,分別設立資金及證券集中交收賬戶,實行登記公司與結算參與人之間的『貨銀對付』制度。結算參與人結算備付金賬戶的日末餘額不得低於登記公司核定的最低結算備付金限額。最低結算備付金繳存比例及其調整按照登記公司規定執行。登記公司必要時有權對結算風險較大的結算參與人采取提高結算互保基金繳納額、調整最低結算備付金繳存比例等措施,也可要求其提供結算信用擔保或結算抵押品,或取消其結算資格、要求其委托其他結算參與人辦理結算業務等。
業內人士指出,上證50ETF兼容了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的優點,具有交易成本低廉、管理費用較少、信息完全公開、標的權威可信的優勢。它的推出,將有利於幫助市場和廣大投資者確立藍籌股投資的理念,一定程度上扭轉目前單邊市的格局。
據悉,上證50ETF將通過網上現金認購、網下現金認購和網下股票認購三種方式發售,主要銷售機構是中國銀河、國泰君安等證券公司。
國債買斷式回購下月6日試點
標志著債券市場引入融券和做空機制
上海證交所國債買斷式回購將於12月6日起,在2004年記賬式(十期)國債上率先試點。業內人士指出,國債買斷式回購作為一種『實券過戶』交易,它首次在資本市場引入融券和做空機制,同時還具有遠期價格發現功能。
上海證交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今日同時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買斷式回購交易實施細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國債買斷式回購結算業務實施細則》以及《關於以2004年記賬式(十期)國債開展買斷式回購交易業務的通知》。
根據《國債買斷式回購交易實施細則》,國債買斷式回購交易,是指國債持有人在將一筆國債賣出的同時,與買方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再由賣方以約定價格從買方購回該筆國債的交易行為。通過賣出一筆國債以獲得對應資金,並在約定期滿後以事先商定的價格從對方購回同筆國債的為融資方(申報時為買方);以一定數量的資金購得對應的國債,並在約定期滿後以事先商定的價格向對方賣出對應國債的為融券方(申報時為賣方)。
國債買斷式回購交易實行履約保證金制度,融資方和融券方在成交當日須按一定比率繳納履約金。履約金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管理,在買斷式回購到期並完成清算交收前,雙方不得動用。
根據通知,2004年記賬式(十期)國債將自12月6日上市之日起,可用於買斷式回購交易。該期國債買斷式回購交易的品種為7天、28天和91天,履約金比率分別為1.5%、3%和5%,標准傭金分別為成交金額的0.125?、0.5?和0.75?,經手費為標准傭金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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