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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國家廣電總局公布了《中外合資、合作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企業管理暫行規定》。廣電總局首次公開表示,今年11月28日以後,外資媒體公司可以入股國內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企業,中方投資人持股不得少於51%。不過,國家廣電總局稱,時政新聞和跟新聞有關的專題、專欄節目仍是外資媒體的禁區。
《規定》指出,外資入股國內廣電公司是指外資企業可以在中國境內合資、合作設立專門從事或兼營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發行業務。《規定》明確提出禁止外商獨資廣電企業進駐中國,同時禁止私有證券基金等不具備媒體業務資格的金融投資者參與入股國內廣電企業。
新法規還降低了對外資進入大型國有媒體集團的要求。此前,維亞康姆就與中國上海文廣新聞傳媒集團簽署了合資計劃。期待已久的新法規給現有的合資協議提供了正式的法律依據。
從法規不難看出,國家對外資入股廣電公司仍然有很多約束。根據法規,合營企業只可以制作專題、專欄、綜藝、動畫片等廣播電視節目,合營企業每年應當制作不少於節目總量三分之二的中國題材的廣播電視節目。國家還鼓勵外資聘用中國專業人員參與合營企業的節目制作。
廣電總局法規司司長朱虹表示,廣電總局希望降低門檻,使私有企業能與國有企業一道推動中國文化產業的發展。業內人士指出,這項法規也給眾多國內電影電視制作公司提供了開拓國際市場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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