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滿足個人合法財產對外轉移的合理需求,方便並規範此類行爲,中國人民銀行日前發佈了《個人財產對外轉移售付匯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將於今年12月1日起施行。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指出,《暫行辦法》對保護個人法定財產權利、推動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進程具有重要意義。
爲防止大量個人財產轉移可能導致的國際收支風險,《暫行辦法》要求超過一定金額(等值20萬元人民幣)的移民財產轉移必須“一次申請、分步匯出”,同時根據申請金額設置分層審批。
《暫行辦法》還強調,對外轉移的財產應是本人所有的合法財產,而與他人有權益爭議、或法律規定不得轉移的、以及不能證明合法來源等財產將不被受理或限制轉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