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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後,企業或個人等交易主體一旦在外匯領域違法違規從事外匯交易,將直接被國家外匯管理局列入反洗錢工作中的『黑名單』數據庫,進行重點監控。
這是記者15日從國家外匯管理局了解到的信息。國家外匯管理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說,國家外匯管理局於10月27日發布實施《外匯領域反洗錢信息分類管理和核查工作管理規定》,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局(簡稱『外匯局』)應建立並維護自身的『關注名單』『黑名單』『白名單』反洗錢信息分類管理數據庫,加強反洗錢信息分類管理。
根據規定,『黑名單』數據庫用於存放外匯局重點監控的涉嫌違法犯罪活動、需重點監測的交易主體信息。交易主體只要存在下列六種情形之一,就被列入『黑名單』數據庫:反洗錢信息經核查後,發現有涉嫌違法犯罪活動的;違反外匯管理法規被處罰的;出現在司法機關提供的犯罪分子名單中的;出現在聯合國發布的和經我國政府承認的其他國家發布的洗錢分子、恐怖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名單中的;公安等執法部門請求外匯局協查的案件中的主體;其他涉嫌違法犯罪活動的。
而『關注名單』數據庫,則用於存放存在異常活動、需進一步核查的主體的信息。『白名單』數據庫用於存放經過核查未發現涉嫌違法犯罪活動的主體的信息。根據規定,同一主體不能同時存在於『關注名單』『黑名單』『白名單』反洗錢信息分類管理數據庫中。而交易主體進入『黑名單』數據庫五年內未被發現存在違法犯罪和其他違規行為的,方可從『黑名單』數據庫轉移到『關注名單』數據庫。
國家外匯管理局的這位負責人稱,反洗錢信息分類管理和核查工作是反洗錢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開展反洗錢工作的重要環節。他說,上述規定已自文件頒布之日起正式實施,這必將對我國外匯領域反洗錢工作起到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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