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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自今年4月天津市地稅部門實施欠稅企業公告制度以來,已經有600餘家欠稅企業被列上『黑名單』,地稅部門清繳企業欠稅1400餘萬元。欠稅公告發布後,給欠稅企業敲響了警鍾,引起各方面強列反響,不少欠稅企業紛紛向稅務機關遞交清稅計劃。
據了解,為促使納稅人自覺清繳欠稅,保障國家的稅收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市地方稅務局按照《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制定了天津市欠稅企業公告實施辦法,對欠繳稅款的單位,經主管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仍逾期不繳納的,由主管區縣地稅分局通過制發《欠稅告知函》送達欠稅人,待其確認欠稅金額後,定期在欠稅企業所屬辦稅服務廳電子屏幕上、地稅網站上發布欠稅公告,公告內容包括:欠稅企業名單、所欠稅款時間、欠稅數額等信息。
據介紹,以往欠稅情況被視為企業『秘密』,這在某種程度上滋長了欠稅者的僥幸心理,新頒布的《稅收征管法》為公告欠稅者行為提供了法律依據。稅務機關有義務保護納稅人的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但納稅人的欠稅信息並不屬於商業秘密,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解釋,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效益、具有實用型並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欠稅是納稅人未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行為,屬稅收違法行為,雖然在社會公告後會影響納稅人的經營,但它不能算是納稅人的商業秘密,況且《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規定,納稅人的稅收違法行為不屬於保密范圍,縣級以上各級稅務機關應當將納稅人的欠稅情況,在辦稅場所或者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上定期公告。
為了做好清稅工作,近日地稅部門利用辦稅服務廳、稅法公告欄、地稅網站等多種載體,向納稅人宣傳欠稅公告的法律規定和欠稅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加快單位清理欠稅情況調查,逐戶確定所欠稅款、滯納金,向欠稅人逐一送達《欠稅告知函》。同時,社會各界對公告欠稅舉措也給予了肯定,一項調查結果顯示,80%的企業和市民認為,稅務機關公告欠稅單位會對企業信譽產生嚴重影響;70%的被調查者認為,公告欠稅對企業形象影響嚴重;90%的被調查者認為,此舉有利於營造一個公平的稅收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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