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消費者都遇到過這樣的情況:接受了某項市場調查,就會收到很多莫名其妙的促銷廣告或“騷擾”電話;在醫院就醫還沒有出院,家裏就接到某品牌保健品宣傳單;家裏有孩子的經常被一些兒童食品、用品公司“問寒問暖”。無論是接踵而來的推銷電話還是郵寄廣告,都表明消費者的個人信息已經被泄露,但他們搞不清楚,自己的個人信息怎麼會被這麼多不相干的人知道?
消費者劉先生向消委會投訴稱,日前家裏突然收到某大型超市的廣告信函,宣傳該超市又開設了一家分店,只要辦理會員卡,商品就可以全部打折等等。令劉先生意外的是,自己和家人從來沒有在該超市通過任何渠道留下個人信息,但該超市卻掌握了他們的居家地址、家人姓名,甚至身份證號碼等詳細資料。
劉先生到該超市的服務檯查詢,令他吃驚的是,不管輸入姓名還是地址,家人的身份證號碼都準確無誤地顯示出來。根據家人回憶,大約在幾個月前曾接受過一項商品促銷調查,留下過個人信息,但那次調查是一家調查公司進行的,與該超市並無關係。
廣州市方圓律師事務所張律師認爲,現在不少調查公司以調查名義瞭解消費者的個人信息,然後把這些信息作爲致富渠道賣給有需要的公司,這是違法的。另外,超市未經本人同意,擅自使用消費者的個人信息,明顯侵犯了消費者的隱私權。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時,不得要求消費者提供與消費無關的個人信息。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經營者未經消費者本人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將消費者的個人信息向第三者披露。前兩款所稱的個人信息,包括消費者的姓名、性別、職業、學歷、聯繫方式、婚姻狀況、收入和財產狀況、指紋、血型、病史等與消費者個人及其家庭密切相關的信息。”由此可見,做調查的商家和寄廣告的超市的行爲都違法了。
廣州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提醒廣大消費者,個人隱私是受法律保護的。消費者一旦遇到類似侵犯個人隱私的事,可以依法向經營者追究責任。另外,消費者在接受商品或服務調查時,應注意對自己的個人信息、特別是家庭住址和電話號碼等的保密,防止被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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