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連日來,雖然商業銀行發起設立基金公司一事屢有新進展,但由於具體管理辦法尚未出臺,短期內恐難有實質性突破。有跡象表明,為加快進程,工行極有可能采用『中行模式』曲徑通幽——
華融、工商國際聯手打造『工銀基金』
有消息稱:中國工商銀行、招商銀行日前分別向中國銀監會遞交了設立基金管理公司的申請。知情人士告訴記者,這兩家銀行發起設立基金公司的方式完全不同。
招行在向銀監會遞交的報告中表示,希望『作為主發起人,發起設立基金管理公司』。申請報告主要闡述了此舉的可行性與必要性,但未涉及具體方案。
工行並未以自己的名義出面,而是由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中國工商國際金融有限公司兩家提出申請,希望發起設立『工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中,華融公司為主發起人。據悉,日前,該報告已轉至中國證監會。
『雖然工行沒有出面,但華融、工商國際與工行的關系極為密切,甚至可以說,工行對這兩家公司有著實際控制權。』有人士這樣分析。
成立於1999年10月19日的華融公司,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國有獨資金融企業,主要任務是收購、管理和處置金融機構的不良資產。根據安排,華融公司於2000年間收購了工行4077億元、涉及7.2萬戶企業的不良資產。『盡管工行與華融之間沒有股權關系,但工行是華融最大的債權人。』華融收購工行不良資產的資金,是以財政部向工行定向發行特別金融債的形式募集而來,如今,華融每年均需向工行付息。更重要的是,雙方在人員上有著割不斷的聯系。華融公司1/3以上的核心人員出自工行,華融總裁楊凱生不久前出任工行副行長。
根據工行披露的信息,工商國際是其在香港設立的全資附屬子銀行。『工商國際除了原有的存量業務之外,已沒有任何新增業務,對工行而言是一個極具價值的「殼」。』有市場人士如此評價。
『工行借道華融、工商國際組建基金公司,主要考慮是想繞開現行法律障礙,加快組建進程。』一知情人士稱。
盡管去年末修訂後的《商業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從事信托投資和證券經營業務,不得向非自用不動產投資或者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已為商業銀行在我國境內設立非銀行金融機構預留了空間,但前提是『國家另有規定』。根據全國人大法工委負責《商業銀行法》修改工作人士的權威解釋,這必須由全國人大或國務院以法律、法規的名義作出規定。
其實,類似於工行設立基金公司的模式,此前已有先例——今年6月28日,由中銀國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銀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和美林投資管理共同組建的中銀國際基金管理公司獲證監會開業批准,並將於近期發行開放式基金。中銀國際是中國銀行在香港設立的全資附屬投資銀行、中銀國際證券則是由中銀國際聯合國內5家大型企業共同投資設立的綜合類證券公司。
市場人士預測,由於有中行的先例,此次工銀基金公司的設立估計不會起太多波瀾。『在國家相關規定出臺之前,通過華融、工商國際發起設立基金公司,可以打一個「擦邊球」,讓「工銀基金」早一點問世。待未來時機成熟,再將工商國際所持有的工銀基金股份轉至工行名下。』
知情人士分析說,也許正是由於目前國家缺乏明確規定,對於招行提出的申請,監管部門可能很難給出『同意』或『反對』的意見,只能將其暫時擱置在一邊。
相關管理辦法正在醞釀
有業內人士透露,就商業銀行設立基金公司,銀監會銀行監管一部正在牽頭起草具體管理辦法,明確市場准入的各項條件。『這項任務剛剛布置下來,管理辦法一旦出臺,對招行的申請也就有審批依據了。』
據悉,截至目前,包括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在內的監管部門,已就銀行設基金一事在大的框架上達成一致,但在一些具體細節上還需進一步溝通、協商,短期內難以有明確的說法。
已取得共識的大的原則主要有:
一是采取『法人分業、集團綜合、功能監管』的模式進行,即:銀行只是出資人,基金公司獨立運行。銀監會審核申請設立基金公司的商業銀行的基本條件,並設定風險監管指標;證監會審批商業銀行擬設基金公司的市場准入資格並監管其業務活動;央行則會同銀監會、證監會對與貨幣政策操作有直接聯系的基金和投資品種進行跟蹤分析、監測,並防范跨市場風險。
二是要有境外金融機構作為戰略投資者參與發起。
三是商業銀行發起設立的基金公司,可發行各種專門類型的基金,包括貨幣市場基金、各類債券型基金以及股權投資基金,但當前階段應側重於發起債券型基金。因為通過利用商業銀行的優勢,投資次級債券、金融債券、資產支持證券以及企業債券等固定收益證券,在一定程度上將有利於儲蓄資金有效地轉化為投資性資金。
知情人士稱,爭論主要集中在市場准入條件、風險隔離、托管、贖回時的融資便利等方面。『雖然有關部門目前還沒有明確哪些准入條件,但估計在不良資產比例、內部控制、「防火牆」制度等方面會有所規定。』
『監管層更關注風險控制。畢竟銀行是影響面較大的金融機構,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務必「一切都好」,否則將可能產生難以估計的不利影響。』有業內權威人士如是說。該人士據此分析認為,『盡管目前已有12家商業銀行組建了相應的工作籌備小組,研究設立計劃,但商業銀行設立基金公司不會一下子推開。剛開始時,准入條件可能會很嚴格,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家數不會太多。』
有專家據此預計,試點可能會由工行、交行先行展開。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