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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打擊清洗黑錢財務行動特別組織』主席盧古嘉利女士
『特別組織』是1989年七大工業國高峰會後成立的一個跨政府組織,目的是檢討及建議打擊洗錢活動,並向全球宣傳打擊清洗黑錢的信息,香港地區於1991年加入。因為在打擊毒品和清洗黑錢方面的努力和成果,去年盧古嘉利代表香港當選為特別組織主席出任該職,已於今年6月完成一年任期。
盧古嘉利女士畢業於香港中文大學,曾在香港政務組工作,1980年由香港地區政府派遣,前往英國牛津大學學習法律,後在美國斯坦福大學學習管理。曾在香港地區政府擔任過多種職務——在金融科負責股票方面的政策、負責包括大亞灣核電站在內的能源工作,及工商業投資、房屋署等工作。
目前,盧古嘉利女士應邀來北京為培訓公務員授課。9月27日中午,記者在清華大學的某間教室采訪了盧古嘉利女士。
三聯生活周刊:請介紹一下您當選『特別組織』主席的情況。
盧古嘉利:1998年,美國、日本、澳大利亞以及法國一些專家來到香港地區,考察香港在法律、金融方面打擊洗錢的制度情況。1999年他們作了一份報告,認為香港地區是在包括日本和新加坡等在內的亞洲成員裡(反洗錢)做得最好的。2001年西班牙大會上,特別組織挑選香港作為第十三屆主席。應該指出的是,這個職位是『挑選』而非『輪選』的,不是每個國家和地區都有機會當選。我的任期是從2001年7月到今年6月。這是第一次由非發達國家代表當選,是第一次由女性擔當主席,也可以說第一次由中國人當主席,這也是我的幸運。
三聯生活周刊:您在任期內主要致力於哪些工作?
盧古嘉利:根據以往慣例,特別組織主席通常召開三次大會。我們的第一次會議9月初在巴黎召開,會後我去了英國,在劍橋大學作了一個關於經濟犯罪與反洗錢活動的報告。結果報告的第二天就發生了『9·11』。一星期前開會時候,我們還沒有關於反恐怖的內容,我想FATF應該在『反恐』上做點事情。後來我們決定10月底在華盛頓召開特別大會。當時,美國的司法部長與財政部長也來參加,與我們討論反恐。在10月的大會上,我希望將反恐也納入反洗錢,提出一個打擊恐怖分子籌資活動的八項措施。回香港後我寫信給31個成員國與地區的部長,部長們都同意將FATF的工作擴大到反恐。後來FATF也舉辦了一次研討會,有六十多個國家和地區參加,一些國際組織,如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世界銀行、世界刑警組織等也派員參加。
三聯生活周刊:從全球范圍看,現在被『洗』的主要是哪些犯罪得來的錢?
盧古嘉利:從世界范圍來看,洗錢包括販毒、偷稅、走私(包括販賣人口)及其他嚴重罪行,貪污錢也是黑錢,如菲律賓前總統及拉丁美洲一些國家政府人員的貪污所得。當然,也有恐怖分子的黑錢,但因為去年10月纔將組織工作范圍擴大到反恐,所以我們在反恐上的經驗還是比較少。
1998、1999年,FATF曾做過一個研究,想了解全球究竟有多少洗錢交易,做了一年多後,發現這個統計非常難做。因為我們說的『黑』錢,都是不見光的,我們怎麼能知道多少毒品買賣呢?怎麼能知道有人貪污了多少錢呢?所以很難統計。還有一個非正式說法,就是IMF(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裡有一個數字,認為全球有1.5萬億美元的黑錢。我曾問他們這個數字是怎麼來的,他們開玩笑說是在空氣中拿到的,沒有什麼根據。我們花了一年多時間,全球的專家坐在一起,也統計不了。
三聯生活周刊:那香港與內地的情況如何?
盧古嘉利:香港分別於1989年、1994年實施了《販毒(追討得益)條例》與《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可以凍結和沒收非法所得。2000年,政府進一步規定貨幣兌換商和匯款代理人必須遵守反洗錢措施,例如凡進行金額達2萬港元以上的交易,都必須確定客戶身份和備存交易紀錄,以防止被利用作為洗錢的渠道。警務處和香港海關負責執行本港打擊清洗黑錢的法例,兩個部門於1989年成立聯合財富情報組,收取和分析可疑交易的報告。香港的數字比較好得到。截至2001年底,被沒收的資產總值為3.67億港元,並已交付政府;凍結資產達11.71億港元。從這些數字來看,洗錢犯罪在香港不算嚴重。從目前資料看,凍結和沒收的,主要是販毒得來的錢。也是這個原因,禁毒專員也要負責反洗錢方面事務。販毒路線主要是通過金三角海運到香港地區,再由香港運往其他地方。正是這個原因,香港從1987年開始,被美國列為『黑名單』——每年美國總統都宣布一些國家和地區在毒品交易黑名單上。但到了1992年,我們認為通過香港轉到美國的毒品已經大大減少,所以我與美國方面理論,2000年,當時的克林頓總統纔把香港從黑名單毒品轉運站上拿去。內地的情況比較復雜,中國人民銀行和公安部都有專門組織,他們互相配合打擊洗錢,我知道他們近幾年做了不少工作。我記得1997年《刑法》裡有條例,專門打擊包括販毒、走私在內的洗錢,范圍比較雜。我知道他們還要再完善這個條例。
三聯生活周刊:現在打擊洗錢的難度在哪裡?
盧古嘉利:高科技發展,敲一下鍵盤就可以完成一筆黑錢交易。這些年來,我們發現一些國家和地區反洗錢制度不完善,FATF1998、1999都有『不合作國家與地區』名單。我們將這些在法例執行方面有問題的國家公開,希望他們能完善反洗錢制度。現在名單上還有15個(國家和地區),最高的時候有23個。亞洲包括菲律賓、印尼、瑙魯,俄羅斯也在名單上。
很多國家『不合作』是因為制度問題,他們沒有關於洗錢的法律,這會有什麼後果呢?比如說,任何一人無須登記,隨便什麼人都能開戶,也沒有人查記錄,這最容易洗錢。所以我們希望他們合作,制訂這方面法律,保障開戶的人必須有客戶身份。大陸現在也有了這個制度,必須拿身份證纔能在銀行開賬戶。也有的國家,銀行不記錄交易,如果你以後想根據這個交易做調查是不可能的。恐怖分子通過什麼途徑、從哪裡拿到錢、有多少,如果銀行沒有記錄,怎麼追蹤呢?也有的國家有記錄,但沒有執行部門,沒有人做跟蹤調查,這都是現在面臨的問題。
三聯生活周刊:我們從最近的新聞了解到,香港廉政公署最近破獲了一起500億港元的洗黑錢案,是目前香港金額最高。能否介紹一下此案的情況?
盧古嘉利:香港廉政公署曾接獲貪污舉報,指一名銀行高級經理涉嫌收受賄賂,協助洗黑錢。廉政公署於2001年9月展開搜捕,拘捕了39名涉案人士,包括寶生銀行的一名高級經理、一家本地兌換店的5名股東及董事、5名涉嫌負責運送黑錢的『跑腿』及3名替集團在香港處理有關存款的中間人。廉署隨即與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成立聯合調查小組,全力調查案中涉及貪污,清洗黑錢及詐騙等罪行,調查期間也獲得了內地最高人民檢察院及廣東省人民檢察院的協助。廉署認為,這個洗錢集團在廣東、福建及香港多處地方運作,調查發現它們僱用多名『跑腿』每日將大約5000萬港元的巨額現金從內地走私來港,款項包括人民幣、港幣及其他外幣。這筆款項懷疑是內地商人逃稅或其他犯罪所得的收益。調查人員又發現,涉案人士將非法收益以現金帶入香港後,先將款項存入找換店在有關銀行開設的戶口,並將所有外幣兌換成港幣。兌換店在集團成員指示下,將這筆錢再轉存至一批在同一銀行開設的戶口內,或者將款項匯往外地。這個洗錢集團涉嫌運作至少5年,並估計曾清洗共500億港元。案中8名涉案人員於今年9月9日正式被起訴,被控以涉嫌貪污及清洗黑錢等罪名,案件仍在審理中。目前,聯合調查小組仍繼續調查。因為案件正在審判過程,我現在不便發表更多看法。
三聯生活周刊:我們知道,洗錢犯罪是『下游犯罪』,它一定伴隨著販毒、貪污、走私等其他犯罪,目前香港洗錢的上游犯罪與內地關系怎樣?香港與內地在反洗錢方面的合作情況怎樣?
盧古嘉利:香港地區的黑錢來源來自不同的犯罪活動,如販毒、走私、黑社會、高利貸、收受外圍投注、非法賭博及商業詐騙等,這與其他國際城市沒有區別。去年我曾來北京與公安部談販毒問題,警方也來北京介紹怎麼處理洗錢、怎麼偵破的一些經驗。北京也曾派人到香港學習怎麼進行財務調查,兩方合作特別多。
三聯生活周刊:由於各國、地區金融監管存在差異,增加了查處黑錢的難度,目前香港和內地之間是否也存在這個問題?不同的金融制度是否給一些人可乘之機?
盧古嘉利:各國、各地區金融監管的程度不一樣,的確對查處黑錢造成一定困難。一些困難也不是中國特有的。在反洗錢方面,最重要的是法律,再有是將這方面的觀念提高。有了法規以後,也要有人纔方面的培養,因為沒有人跟進,也不可能打擊洗錢。金融方面,銀行工作人員也必須提高對可疑交易的認識。打個比方,銀行人員不知道恐怖分子的名單,不知道今天來開戶口的本·拉登是恐怖分子,這怎麼行?抓一個販毒的人比較容易,但偵破金融方面的犯罪比較難。要在意識方面有所提高。意識不是一兩天培養出來的,必須長期培訓。犯罪分子在全世界都在找空隙,不光是內地與香港。(感謝香港特區政府總部禁毒處首席新聞主任梁婉心小姐的大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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