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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9月8日農行宣布對其發行的外匯理財產品『匯利豐A』行使贖回權後,工行、廣發等銀行先後跟進。時隔不久,民生銀行率先在其第二和第三期產品中,設定客戶具有提前終止權而銀行沒有提前終止權這一條。然而該行在10月17日開始發售的今年第四期『民生財富』外匯理財產品,又恢復了銀行具有提前終止權,客戶不再具有提前終止權。什麼是銀行或客戶的提前終止權?如此頻繁的變動提前終止權究竟是為了什麼?老百姓更適合選擇哪種提前終止權?
提前終止權(即贖回權),是指區間累計購買並持有外匯理財產品起息日後,在協議約定的日期,銀行或客戶決定是否終止本協議項下持有該產品的權利。
據民生銀行有關人士介紹,提前終止權的變動根據產品設計的特點,完全為適應市場需求,銀行擁有和客戶擁有提前終止權,各有利弊,不同的客戶適合不同的選擇。
比如風險承受能力比較強,對外匯市場走勢難以把握,對資金流動性要求又不高的客戶,就可選擇銀行提前終止權。提前終止權作為一項權利,必須有充分的市場信息、密切的跟蹤分析,對此普通客戶的確不易做到。銀行主動行使該權,對客戶並不是壞事,因為這僅僅是理財時間的縮短,而收益率則保持不變,相反客戶卻因此提高了資金的流動性、並增加新的投資機會。而對那些善於把握外匯市場的走勢,對外匯資金流動性要求較高的客戶,就較適合選擇客戶擁有提前終止權的產品。它降低了因期限定得過長,造成中途無法轉向更好投資項目或滿足偶然資金需求的可能性,也不至於因期限定得過短而錯失獲得長期高收益的機會。這種方式也大大減小了客戶的風險。如美元市場利率持續走低,客戶可不提前終止,到時可得到10.5%的到期收益率;而萬一美元利率上昇較快,市場利率高於理財收益率,客戶可提前贖回,以拿到市場高息。而即使客戶第2年底提前終止,也可拿到每年2.7%的收益率,這個收益率在相同期限的產品中也是較有競爭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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