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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福泰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私自在證券營業部向股民提供相當於股本2.3倍的高額炒股融資,並直接充當股民炒股中介,五年中放貸約1億元。不少股民股金在短短一兩年內化為烏有。記者在對這一事件的調查中發現,目前對發生在證券營業部內的民間炒股融資行為監管尚處於空白狀態。
3萬元可買10萬元股票
福泰公司是1998年成立的投資諮詢服務類民營企業,法人代表為南昌人胡敏智。從1999年起,福泰在南昌市的江南、聯合等5家及福建1家證券公司營業部開設經紀室,聘請經紀人在場內游說股民參與融資,聲稱可提供約2.3倍的融資。
記者從福泰與股民的一份合作投資協議書中看到,福泰按照70%比例向參與的股民提供融資,即股民注入30萬元資金,可獲福泰70萬元融資。協議書規定,當股民的自有資金與雙方合資購買的股票市值之比低於15%時,福泰將強行平倉賣出股票,以保證福泰投資安全,而此決定不需股民同意。如果股民心有不甘,就必須在一天內立即補倉,將比例拉昇至15%以上。福泰融資收取的利息最高時是每天萬分之七,後來降至萬分之六、萬分之五。
3萬元入市卻可以購買市值10萬元的股票,這種融資實在誘人。一時間,許多股民取出自己在證券公司戶頭上的資金,轉到福泰指定的股市賬戶上,從此跌入陷阱。按福泰操作規則,股民只能通過福泰公司的經紀人進行股票交易。股民熊花嬌、楊樺等人介紹,他們買賣股票不能自己下單,而必須委托福泰經紀人進行電話報單。福泰每天向股民提供一張自制的股票損益分析表,但從不提供正式的股票買賣交割單。
目前,仍無法調查清楚福泰融資涉及多少股民和金額,但僅股民向福泰在聯合證券的『234』一個賬戶存入的資金就有2100多萬元,涉及股民上百名。據股民估算,福泰融資大約涉及上億元資金,涉及南昌、九江、廈門等地股民幾百名。記者了解到,與福泰合作炒股的股民大多損失慘重,他們中多數注入了二三十萬元資金,但最後離市時剩下的不足尾數。股民劉偉向福泰注入32萬元資金,半年內就虧損殆盡,只留下5000元錢。劉偉曾為避免強行平倉而四處舉債,不斷向福泰賬戶追補資金。
融資炒股疑點重重
上訪股民對記者說:福泰公司設計的這一套游戲規則,實際上就是坐收漁利,自己不承擔任何風險,而讓股民背上了放大幾倍的風險,10萬元股票的虧損要從股民的3萬元自有資金中扣除,虧的永遠是股民不是他們。
在法院調閱福泰在聯合證券的『234』賬戶時,股民們從中發現,福泰公司從『234』賬戶上取走的資金比股民注入資金多254萬元,這與股民虧損巨大形成鮮明對比。股民們認為福泰融資炒股存在非法及詐騙嫌疑。
合作方式隱蔽。福泰與參與股民簽訂的合作協議書,均只有股民一方的簽字,而沒有福泰方的簽名,且這份一式兩份的合作協議書均沒有提供給股民,而是股民一簽字就收回。這使得福泰有可能鑽合約在法律上不生效的空子而逃避責任。福泰在正規的證券公司內設立經紀室,使得多數股民認定這是證券公司辦的,所以給予信任。在股票委托買賣中,福泰從來是采取經紀人填寫委托單後電話報單方式,且從未向股民提供正規的股票買賣交割單。股民能看到的只是一張福泰自制的損益表,而且也是在簽字後被經紀人收回,股民無法掌握相關資料。這使得股民事後在舉證時因無法提供有效證據而處於不利地位。
股票買賣混亂。在福泰聯合證券點炒股的股民反映,他們在福泰聯合證券的賬戶上查不到自己委托購買的股票交易情況。法院在審理楊樺訴福泰的案件時,就楊樺委托福泰聯合證券經紀室申購的3.3萬股『上海梅林』,福泰公司提供的卻是在廈門興業證券等其它四個證券交易所買入此只股票的交割單,且用的是多個戶名,均不是楊樺本人。還有一些股民反映,他們的大宗股票買賣在即時股市交易系統中查不到資料。股民胡玲玲反映,2000年3月22日她委托買入2萬股『福建豪盛』,可當天股市同一只股票的交易量只有1萬股。目前,不少股民懷疑福泰沒有真正按他們要求買入股票。但福泰表示,他們是借提供融資人的戶頭為股民炒股。
誰來監管證券營業部內放貸炒股
福泰在證券營業部內為股民提供炒股融資五年中,沒有人監管。直到一些股民在2003年7月、2004年7月兩次向公安機關報案後纔有人開始調查。
那麼,誰批准福泰進入股市經營股票民間融資業務?記者從福泰公司的工商登記表看到,工商部門批准其經營范圍是『企業投資、營銷諮詢服務、信息服務』。
又是誰允許福泰在國家正規證券交易所內設立經紀室拉股民融資?福泰先後在南昌的江南、聯合等5家以及福建1家證券公司交易營業部開設經紀室。江南證券公司南昌營業部解釋說:2000年以前,他們與福泰確有合作關系,但只限於福泰為他們拉客戶,他們付給其傭金,2000年後這個合同就終止了。可是,記者今年7月底在江南證券的大戶室,仍然看到有福泰的經紀人為股民報單。
誰應對發生在證券營業部內的民間炒股融資負監管職責?記者調查中先後聯系了銀行、銀監、證監等部門,但他們都表示自己不負責對這一領域的監管。據記者了解,20世紀90年代末至2000年間,國家曾下令嚴禁券商、銀行等法人單位為股民提供大比例融資,且股票交易必須完全由股民自己進行。但這些禁令並沒有涉及到發生在證券營業部內的民間融資借貸。福泰至少是鑽了這一政策的空子。值得警醒的是,股民以投機心理盲目接受融資同樣教訓深刻。
注:證券簡稱『福建豪盛』已於2001年12月13日變更為『利嘉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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