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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元區12國財政部長10日在荷蘭海牙舉行的每月例會上討論了歐盟委員會提出的對歐盟《穩定與增長公約》的修改建議,認為該建議『提供了一個很好的討論基礎』。
不過,與會財長們並未對建議提出具體的意見,只是表示各國無意削弱公約的效力,希望『澄清和更好地執行該公約』。
分析人士認為,歐盟各國政府和中央銀行因在對待公約的問題上態度各異,很難在短期內達成一致,對該公約的修改可能要到明年纔會真正進行。
近幾年來,法國、德國等一些歐元區國家由於經濟狀況欠佳,財政赤字猛增,紛紛要求對嚴格控制各國財政赤字的《穩定與增長公約》進行修改。歐盟委員會於上周提出了一份修改建議,以增加執行該公約的『靈活性』。
歐盟《穩定與增長公約》的主要目的是維持歐元的穩定。該公約規定,如果成員國的財政赤字佔其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連續三年超過3%的上限,將有可能被課以相當於其國內生產總值0.5%的罰款。(記者田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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