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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人民日報報道,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一些網絡公司推出了各種優惠活動,其中以『贈送上網時間』的形式較為普遍。然而,網絡公司在贈送活動中,由於活動規則表述不清或大玩文字游戲,可能會導致消費者不小心落入了網費優惠的陷阱。
近來,北京市工商局接到消費者投訴,反映某網絡公司發放的『免費體驗上網』卡上注明:新用戶當月可享受5小時免費試用;繼續使用,即可享受180元包年的優惠上網服務。但是消費者在未用滿5小時的情況下,就被收取了180元的包年費。而該公司的解釋是,此5小時只限第一次登陸使用,免費上網時間不累計。另有消費者反映使用某公司的計時收費上網卡,當卡面金額用完後,則被自動轉為包月用戶,而此類問題事先都沒有具體明示。
北京市工商局提醒消費者,在使用上網卡前應仔細閱讀使用說明,通過向網絡公司客服熱線諮詢等方式明確收費標准和使用規則。同時注意相關證據的收集與保留,以便發生糾紛時有據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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