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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躍於商場和官場,有著『紅頂商人』之稱的吳肖根日前被紹興中院4罪並罰,執行有期徒刑20年,並處罰金100萬元。
吳肖根是原嵊州市城關鎮黨委書記、浙江三江集團公司董事長。現年50歲的他在嵊州可謂風光一時。22歲時,吳肖根就先後當上了原嵊縣臨江公社黨委副書記、書記,幾年後,他被送到省城上了大學。1992年4月,38歲的吳肖根開始擔任嵊縣城關鎮黨委書記。
上任兩個月後,身為城關鎮黨委書記的吳肖根又出任鎮經濟委員會主任,同時兼任鎮下屬集體企業——三江實業總公司總經理。兩年後,兼任改名後的浙江三江實業集團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熟悉吳肖根的人回憶,他平時就坐在三江集團的辦公室裡,鎮裡的工作基本由鎮長負責,只有在涉及人事等重大問題時,吳纔會出馬指揮。
1996年前後,吳肖根在當市委常委的要求沒得到滿足後,他放棄了當副市長的機會,一心一意地做起了有權有錢的『紅頂商人』。
2000年前後,三江集團開始醞釀改制。吳肖根憑借在三江集團擁有的相當影響力和控制力,2001年11月,通過整體轉制形式,取得了三江集團的全部股權。
據悉,在吳肖根周圍形形色色的人物中,一名個體包工頭吳某與吳肖根的關系十分特殊。1985年,從省城上完大學回到老家的吳肖根被任命為原嵊縣三界區委書記,吳肖根和妻子都忙於工作,3歲的兒子沒人看管。這時,與吳肖根年齡相仿的鄰居吳某得知後,承攬了照看吳肖根兒子的事,兩家關系由此不斷昇溫。
1991年左右,吳肖根出任嵊州水利局局長。期間,吳某順利調到了嵊州水利局下屬的工程公司任副經理。不久,吳某停薪留職,當起了個體包工頭。
1992年4月,吳肖根擔任城關鎮黨委書記,不久鎮裡決定開發一條農民街,由三江公司負責實施。吳某看中了農民街上一個投資約120萬元的項目,便通過吳肖根找到了農民街開發辦負責人,最後這個項目定下來由吳某承包。
此後幾年,吳肖根陸續幫助吳某承接到多個幾十萬元的工程,出於對吳肖根的感謝,吳某先後3次向吳肖根贈送了25萬元現金。
吳某在證言中提到:『給吳肖根送錢,是因為他在我承接工程時幫了不少忙,工程款也可以結算得快一點……他畢竟是鎮黨委書記和公司董事長。』吳肖根心裡當然也很清楚:『如果我不是書記、董事長,只是一般的乾親關系,他肯定不會送我那麼多錢。』
另一個經常出現在吳肖根身邊的,是嵊州市三江物資有限公司總經理龔某。只有小學文化的龔某通過與吳肖根的私人關系,承包了三江集團下屬的物資公司。吳肖根利用鎮黨委書記的地位,向當地的熱電廠、磚窯廠推銷龔某的煤。在龔某資金緊張時,他又以城關鎮經濟委員會主任、三江集團董事長身份,向龔某提供短期借款,而龔某從1994年到1999年,向吳肖根贈送了34.8萬元的現金。除收受他人所贈的123.95萬元現金外,紹興中院判決認定,吳肖根還在8年之中貪污公款100萬元、挪用公款138萬元,並抽逃出資900萬元。知情者認為,吳肖根的欲望之所以能夠屢屢得逞,都和他特殊的『紅頂商人』身份有關。
中央三令五申,黨政機關乾部不得經商辦企業,不得在企業中兼職,吳肖根卻在城關鎮黨委書記和三江集團董事長這兩個崗位上任職8年之久,實在令人深思。
同樣值得深思的,還有吳肖根周圍出現的『監督真空』。據了解,吳肖根1994年2月就兼任三江實業集團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可是,直到1999年三江公司纔辦了稅務執照,這麼多年來三江集團都是在非法經營並賺取著『合法暴利』。還有,這麼大的一個公司,竟然沒有監事會。公司內部對吳肖根的監督更無從談起,因為這個董事長、總經理,同時還是鎮黨委書記。
『正是在「官商一體」的身份掩護下,吳肖根纔可以輕松地貪污、挪用數百萬元而不被人發現。』在嵊州,一位陳姓市民對記者說,城關鎮裡是他說了算,三江集團也是他說了算,這樣的地位讓他的權錢交易渠道變得暢通,豈有不滋生腐敗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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