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12月5日,ST宏峰(000594)發布風險提示性公告稱:『自2002年1月1日起,因宏峰集團已全部歸還所欠本公司款項而不再收取資金佔用費,公司預計2002年淨利潤下滑50%以上。』同時,公司股權轉讓又有了下文,公司協議轉讓股權事宜至今尚未辦理審批過戶手續,但於2002年4月29日簽署了股權托管協議,在委托管理期間,除股權的轉讓權、抵押權外,與所委托管理的股權相關的全部股東權利和權力,均由被委托人行使和管理。
但ST宏峰(000594)的母公司內蒙宏峰集團的高管人員當日卻向記者表示,內蒙宏峰集團與子公司之間沒有往來帳,宏峰集團的賬目上未有顯示欠過內蒙宏峰的任何款項,內蒙宏峰一直是在單獨做賬;與此相反,內蒙宏峰應付給宏峰集團的分紅款300多萬元始終未付給宏峰集團。內蒙宏峰2001年年底曾發布公告稱,內蒙宏峰集團公司欠內蒙宏峰4.25億元的欠款。
更為引人關注的是ST宏峰的股權轉讓情況。2001年12月4日,ST宏峰(原內蒙宏峰)對外發布公告稱,公司第二大股東(林西縣經委)、第三大股東(內蒙宏峰集團)分別同清華大學企業集團簽署了股權轉讓協議,欲將其所持有的國家股股權合計為1.531億股(佔公司總股本的27.29%)全部轉讓給清華大學企業集團。
2002年4月11日,內蒙宏峰又稱,公司第一大股東赤峰市松山區黃金工業總公司與清華大學教育基金會簽署了股權轉讓協議,欲將其持有的1.92億股(佔公司總股本的34.22%)國有法人股權全部轉讓給清華大學教育基金會。清華大學教育基金會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1993年1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核准登記(1994年1月)成立的,注冊資金210萬元。
可是據記者了解,早在2001年1月15日這一天,就有3筆共計3680萬元的原內蒙宏峰股權收入款打到了赤峰市松山區財政局在中國建設銀行赤峰分行的賬戶上,其匯款方分別是:原內蒙宏峰赤峰分公司,開戶行是興業銀行北京分行,金額是1000萬元;原內蒙宏峰北京分公司,開戶行是興業銀行北京分行,金額是2200萬元;上海籠業投資諮詢公司北京分公司,開戶行是交通銀行北京分行海淀支行,金額是480萬元。
讓人不解的是,赤峰市松山區財政局獲得的3680萬元內蒙宏峰股權收入,是清華大學企業集團所付還是清華大學教育基金會所付?如果是清華大學企業集團所付,為何此款打到了松山區財政局的賬上?如果是清華大學教育基金會所付的股權轉讓款,但該基金會注冊資金僅有210萬元,它有支付這筆資金的能力嗎?
如果是這兩者中的一個所付的款,為何匯款單位是原內蒙宏峰赤峰分公司和北京分公司(據媒體披露,上海籠業投資諮詢公司是清華大學企業集團的關聯公司)?匯款日期是2001年1月15日,而兩次的股權轉讓協議的簽署分別是2001年12月和2002年4月,為何清華大學企業集團或清華大學教育基金會在沒有簽署轉讓協議的情況下,提前很多就把轉讓款付給原國有法人股股東?
|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