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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上午,國內兩家最大門戶網站之間的剽竊官司終於有了結果。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一審判決,搜狐侵權並向新浪公開道歉,共賠償新浪21萬元人民幣。
二中院認為:雙方爭議的焦點是新浪是否有權主張涉及本案審理范圍的383幅手機圖片、體育頻道的3篇文章、財經頻道的一份表格和一份名單的相關權利以及搜狐是否侵犯了新浪主張上述作品的著作權,並構成不正當競爭。
法院審理後認為,關於搜狐采用的383幅手機圖片和財經頻道一份表格的部分,構成對新浪的侵權;關於體育頻道的3篇文章的部分和財經頻道的一份名單的部分,因證據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判決,搜狐立即從搜狐網上移除新浪享有著作權的涉及本案審理范圍的383幅手機圖片和『《福布斯全球》2001年中國大陸100首富企業家成功之路』表格;在搜狐網首頁上就涉案作品的侵權行為向新浪公開賠禮道歉,時間為持續的24小時;搜狐賠償新浪經濟損失15萬元和新浪為訴訟支出的合理費用618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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