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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負責人28日在此間表示,我國將出臺多項政策措施,加大對軟件產業發展的支持。『十五』期間,中央財政預算內資金向軟件產業的投入不少於40億元。
根據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的《振興軟件產業行動綱要(2002年至2005年)》,我國提出多項適應軟件產業發展新形勢和軟件企業迫切需要的政策措施,主要有:
——鼓勵與跨國公司設立聯合研究開發機構,共同研究開發制約軟件產業發展的關鍵技術;
——加強軟件標准化體系建設,促進企業提高質量管理能力;
——通過制定政府采購軟件產品和服務的目錄及標准,規定利用財政性資金建設的信息化工程中用於購買軟件產品和服務的資金原則上不得低於總投資的30%,國家重大信息化工程實行招標制、工程監理制,國家重大信息化工程承擔單位實行資質認證,制定應用信息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的鼓勵政策和技術裝備政策等措施,鼓勵優先采購使用國產軟件和服務;
——針對軟件貿易特點,完善軟件出口管理辦法,為軟件企業出口提供便捷服務;
——允許軟件出口基地內的出口軟件企業開立外匯賬戶;
——支持符合條件的出口軟件企業在境外設立研究開發機構、市場營銷及服務機構,並在用匯上給予支持;
——通過產權交易,實現非上市軟件企業的資本流動,吸引社會資本投入;
——通過調整可用於軟件產業發展的各種資金的結構向軟件產業傾斜,中央財政按已有資金渠道適當增加規模,加大對軟件產業的投資力度;
——各級政府和財政撥款事業單位要為購買自用正版軟件提高必要的資金,以支持打擊軟件盜版和走私活動;
——加強產業統計指標體系和評估體系建設,對軟件運行情況和有關政策執行情況進行定期評估;
——通過與國內外教學機構和著名軟件企業聯合,大力培育軟件市場開拓、經營管理和系統分析設計等人纔,大量吸引海外優秀人纔。
這位負責人表示,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將協調有關部委開展各項工作,預計年內各部門可以就貫徹落實《振興軟件產業行動綱要(2002年至2005年)》拿出具體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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