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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上午,西城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由於股票失蹤,股民要求券商賠償經濟損失的案件。股民周勇將中國經濟開發信托投資公司北京西直門營業部(以下簡稱中經開西直門)和北京證券登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登)告上了法庭。
原告周勇是在中經開西直門開戶的一位股民。2001年3月15日,他通過電話進行股票交易,卻發現開戶密碼已被更改,交易無法正常進行。第二天,周勇立即到中經開西直門查詢,發現賬戶上所有股票均被賣出,且資金已分三次於3月6日和7日被提走,共造成損失58300元。
原告稱,他的股東卡從來沒有丟失過,也未曾向任何人泄露開戶密碼,更沒有到中經開西直門辦理過變更密碼、補辦交易磁卡手續。有人以他的名義在北登重領了股東卡,並在中經開西直門變更了開戶密碼,補領了磁卡,並將股票盜賣。隨後,他就到當地派出所報案,公安機關已受理此案。
原告認為,在他本人並未泄露開戶密碼,並持有交易磁卡的情況下,股票被盜賣,資金被轉出提走,是中經開西直門和北登審查不嚴、工作不周所造成,應當賠償他的損失58300元。
被告中經開西直門一方面辯稱,周勇曾於2001年3月5日持本人身份證和股東賬戶卡到營業部稱交易磁卡丟失,密碼遺忘,要求營業部辦理變更密碼、補辦交易磁卡手續。按照規定,只要本人持真實身份證和股東賬戶卡就可辦理變更手續。原告持身份證到場要求變更密碼、補辦磁卡,營業部是按規定辦事,核對了持卡人的身份,為其辦理變更手續,不能說有過錯,不應承擔任何責任。
另一方面,中經開西直門也認為此案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原告已就此案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也以盜竊案由立案偵查,至今沒有結果。或許是原告與他人串通,也可能是另有犯罪之人,如果是由於營業部門的過失,他們願意一查到底。
第二被告北登答辯稱,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只辦理和補辦股票賬戶卡,不參與任何交易業務,所從事業務與此案無關,不應承擔任何責任。
周勇也承認他身份證曾於2000年年底丟失過。法庭將擇日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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