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證聯合研究計劃認為 推出ETF條件已成熟 該基金可為股指期貨、指數期權等產品創新創造條件
第三期上證聯合研究計劃的一項課題研究結果表明,我國目前推出交易所交易基金(英文簡稱ETF)的條件基本成熟,該基金的推出將有助於完善市場機制,培育機構投資者,推動產品創新。
這篇名為《我國推出交易所交易基金(ETF)可行性研究》的課題報告是由上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和上海社科院聯合完成的。報告認為,我國推出ETF的條件已基本成熟。首先,ETF涉及的發起人、管理人、信托人、投資者、交易所、登記清算機構等參與主體,在我國均已具備:其次,目前我國證券市場擁有了包括自動撮合系統、自動櫃臺交易系統和自動清算系統在內的完整的IT技術平臺,為ETF的成功推出提供了技術上保證;此外,從法律角度看,ETF是一種半封閉半開放的基金,對於這種新產品,我國現行法規中都沒有明確禁止。
報告指出,交易所交易基金是一種在交易所買賣的有價證券,代表一攬子股票的所有權。機構投資者以這一攬子股票為擔保,將其分割為眾多單價較低的投資單位,該投資單位即ETF單位。投資者可以在證券交易所像股票一樣買賣ETF單位,而且機構投資者還可以通過贖回ETF單位換得所存托的一攬子股票。
報告認為,中國推出ETF產品,有助於完善市場機制,培育市場機構投資者,為個人投資者提供一種有效的規避個股風險的工具。同時推動產品創新,為股指期貨、指數期權等產品創新創造條件。並讓投資者分享中國經濟長期增長帶來的收益,滿足投資者對不同收益的偏好。此外,ETF還可以成為國有股流通的選擇方式之一。 |